第一步选车:根据自己的需求挑选一辆适合的汽车,选好销售公司。
第二步交付车款:
A.全款购车:交车款。
需提供证件:身份证。
车商提供:“汽车销售发票”、“车辆保修手册”、“车辆使用说明书”。
车商可以代办:缴纳购置费、保险、车船使用税、上牌等手续。
B.定金购车:交定金—签订《定购合同》-交全款。
C.按揭购车:交首付款—签合同—银行审批—银行放贷—办理牌照—办理还贷手续。
需提供证件:身份证、户口本、住房证明、收入证明、两张一寸照片(已婚: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第三步发票的工商验证:持购车发票在各区工商局机动车市场管理所或汽车交易市场的代办点加盖工商验证章。
需提供:购车发票、汽车出厂合格证明(合格证)、单位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进口车辆须提供海关证明,商检证明)。
第四步办理保险:保险一定要在领取牌照之前办理,汽车交易市场都有保险公司代办机构,在购车时一起完成保险手续,可以省却以后的麻烦。
新车必须办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被撞对方的修理费、医药费和财产损失费)。第五步交纳车辆购置附加费:在市交通局车辆购置附加费征集管理处办理,一般汽车交易市场都有其办事机构。国产车为车款的10%,进口车为完税价格的10%。个人车辆用现金缴费,单位车辆可以用银行支票缴费。购置附加费计算公式:收费额 = 购车价款/1.17×10%。
第六步车船使用税:在附加费征稽处建档后,去所在地税务局缴纳车船使用税,领取“税”字牌。此项内容可以在购车环节中随时办理,但一般在汽车交易市场中有税务部门的办事机构,一次办完比较方便。第七步办理移动证:
办理地点:在各区县交通大队或其设在汽车交易市场的机构办理。
提供:车主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
流程:申请→业务领导岗审批→机动车查验岗验车→收费→牌证管理岗开具临时牌、移动证。
第八步验车:新车须到车辆检测场检验合格后才能领牌。验车场由车管所指定。检验合格填发由驻场民警签字的机动车登记表。检验项目有外观检验、车辆尾气检验等。在各区县交通大队指定的机动车检测厂进行。
需携带:车主个人身份证、加盖工商验证章的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身份证等(进口车还需出示商检书、进口单和车管所核发的准验单)。第九步领取牌照:验车后5个工作日到各区县车管所领取牌照。同时领取行驶证代办凭证。拍照准备办理行驶执照。领取车牌照、临时行车执照和“检”字牌。私车牌证须车主本人亲自前往,他人不能代领。
提供: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公车提供单位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私车提供车主身份证、机动车验车表、购置附加费凭证、产品合格证、已投保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单据(包括保险单正本、收据及保险卡)、单位购车的需交控办批件、合资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私营企业需提供工商局的控办证明。
收费:牌照费154元;上牌费500元/车;照相费40-70元/车;其他手续费。
第十步交纳养路费:办完以上手续后,到车主所在地养路费征稽所交纳养路费。第十一步备案:在各区县的交通大队或当地安委会办理新车备案手续。
注意:单位车辆到所在区县交通支(大)队集体办理;个人车辆,车主有驾驶证的随驾驶证的登记备案一同办理,车主无驾驶证的到机动车行驶证登记地址所在区县交通支(大)队办理。
第十二步办理车辆行驶证:在领取牌照的同一车管所办理,需携带的文件包括行驶证待办凭证、养路费缴纳凭证、安委会登记备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