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某网站一篇《当年“大哥”揭王宝强老底,走红翻脸不认人》文章吸引了众人的眼球。据说该文来自1月20日一网友的报料。该网站随后对此展开调查,并采访了自称是“王宝强大哥”的演员陈三木,令人吃惊的是陈三木大曝王宝强“丑闻”,从北漂生活到私人恶习,王宝强完全被颠覆了之前淳朴、厚道的形象,让人大跌眼镜。
陈三木,就是那个自称“王宝强大哥”的人,来自山东,今年48岁,自称出演过《贞观之治》《天仙配》《愚公移山》等热播剧。
据陈三木介绍,他与王宝强相识于2001年。“由于拍摄《七品钦差刘罗锅》,我们的联系变得紧密起来,后来王宝强经常叫我找他玩,对我的称呼也由‘老师’变成了‘大哥’。”陈三木说一来二往后,2003年他们变得亲密起来。
然而,到了现在———王宝强走红之后,陈三木发现越来越难联系到他了,跟他通电话,王宝强一会儿说在云南,一会儿说在新疆,一会儿说在贵州,就是不在北京!陈三木说,王宝强总是在电话里说“哥,我改天请你吃饭”,但到了后来干脆连电话都不接了。谈起王宝强成名前后态度的变化,陈三木并没有太多的怨言,但提到一个以前跟王宝强关系特别好的朋友曾经骂王宝强“不是东西”,陈三木说他现在只是为王宝强感到惋惜,“你在最困难时我帮助过你,等我困难的时候,没想到你变得那么快。这样太傻了……如果要再遇困难,估计就没人理你了。”关于陈三木所言的真实性,记者随后采访了那家网站的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之前他们是在论坛中发现的网友报料,之后联系采访的陈三木本人,写稿人与陈三木是面对面的采访记录,并根据陈的口述整理成稿的,这个头条的真实性没有问题。王宝强又会怎么说呢?稍后,记者电话采访了王宝强的经纪人,在电话中,她表示还不知道此事,所以暂不方便做出回应,不过,“假如公司核实后确实对王宝强构成侮辱诽谤罪,我们不排除运用法律手段解决。”
一圈采访下来,记者感到事情很蹊跷:先是网友报料,然后是该网站采访陈三木;“大哥”所说的王宝强喜欢偷窥又与报料内容不谋而合,这之间好像有一些不为人知的东西。昨晚,记者在截稿前终于和陈三木通上了电话,陈三木此时的态度是,“事情并未如此的严重,一些东西只是道听途说而已”。本报记者张世豪
报料关于他的北漂生活
■“王宝强在97、98年就来到了北京,住在飞腾影视基地附近的高两河村。由于经常来看《七品钦差刘罗锅》剧组拍戏,并当过几次群众演员,他和我也就熟了,时常帮着拿包什么的,嘴里叫着‘老师老师’。”
■“2003年夏天,我们过得很苦,根本没有演戏的机会,只能靠微薄的积蓄过日。每天下午不那么热的时候,我们会步行去怀柔县城买吃的,一般都是花两块钱买8个馒头,再买些咸菜。有时感慨生活艰难,我们会一起抱头流泪。”
报料关于他的忘恩负义
■“因为出演《盲井》,王宝强准备去台湾领金马奖最佳新人奖。他过来找我借路费,第一次给了他1000元,王宝强说不够,第二次又给了1500元,拿着钱他很激动‘哥。你比我家人还好,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你’!”
■“《天下无贼》没开机前,我动手术要花几万元,想向王宝强借点钱,可他嘴上说“马上给,马上给”,却一直没给。直到我动完手术求助他,他才把钱还了,不过也是分1000、1500元两次还的。”
报料关于他的无耻无德
■“王宝强一直跟我提他的师父,说准备拍一部叫《龙凤舞江南》的电视剧,让我演反二号,他演男一号。他总是煞有介事地说‘已经让师父写你了,30集的戏你至少有15集,你跟我的对手戏你还总是占上风’。”
■“2003年,王宝强给我找了个住的地方。没几天,房东向我要房租,他让我来住的时候根本没提钱的事!房东说,王宝强说房是他哥来住,让我交钱。后来,我提起这个,他轻描淡写地说‘哥,你先交吧,下个月我交’。”
报料关于他的小秘密
■“2003年王宝强20岁。不过,他当时告诉我‘其实我是为了不显老,把身份证上的年龄改小了几岁,我已经24岁了’。按此推算,王宝强今年的实际年龄应该是28岁,但目前网上关于王宝强的各种资料显示,他今年才22岁。”
■“在我的印象中,王宝强最早也不叫现在的名字,好像之前看到他身份证上有过‘王保强’‘王保祥’这样的名字……他的偶像是陈小春……他的愿望是战败释小龙,比释小龙更出名,原因是他好像曾受过小龙的冷遇。”
报料关于他的偷窥癖
■“那是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和我爱人在床上,无意中发现这个流氓(王宝强)在房顶上偷看我们……他还经常带女的来过夜,影响我们!这件事我刻骨铭心,绝对是事实,我敢对天发誓!”———网友报料
■“据说王宝强有强烈的偷窥欲,有时候爬在墙上偷看女人上厕所、洗澡。有一次被人发现一叫喊,还把他吓得从墙上掉下来。听房东说,王宝强之前有个女朋友,后来演了《天下无贼》,就和那个女的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