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验装修合同当事人的身份。装修合同中的发包方的装修房应属合法居住用房,亦即产权房或租赁房;合同承包方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并经建设主管部门审定具有装饰施工资质的企业法人。另外,装修合同中应当写明装修施工地点及面积。
2、写明居室装修施工内容及承包方式。居室装修的施工内容及要求是家居装修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若该方面的条款过于笼统,就往往容易引发施工纠纷。因此,施工内容应当具体、明确,按照居室装修部位分别写清装修内容、使用的材料、具体施工要求及承包方式。
3、写明工价、付款方式和工期。无论采用何种承包方式,合同中的工价价款都应写清楚,不能含糊。合同中的总价款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其他费用及税金。税金由业主承担,这是装修业特殊要求。工程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清楚,以免发生纠纷。开工、竣工日期是合同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往往涉及到违约责任的认定,因而在合同中应当写明,并严格遵守。
4、详细写明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内容。材料供应的约定是涉及到家居装修质量和工程款项的重要问题。因此,无论是包工包料还是包工不包料都应在合同附件的材料清单上详细写明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单价。在供料单上其应明确写明材料送达的时间和地点。
5、质量竣工验收标准应依法定标准。 合同中的质量和竣工验收标准条款必须符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家居装修要满足多层次的不同需求,同一房型往往有着不同档次的装修,因而不可能也不应当将不同层次的装修适用同一标准。
6、应当明确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与合同双方的义务和责任相对立。合同订立后,双方应该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约定向当地建筑装饰协会请求调解,或者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消协投诉。若协商调解不成,可以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装修是家庭消费的重要部分,如果您选择了到家庭装饰市场去找装修企业装修,那么,您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事宜:
一、消费者可以与各家庭装饰市场内任何一家装饰企业就家居装修工程进行咨询、洽谈。
二、经洽谈就家庭装饰工程达成协议的,须签订各家庭装饰市场统一的合同文本《家庭装饰交易合同书》,此合同在签订前由经营者到市场管理办公室领取。合同签订后须交市场管理办公室免费加盖该装饰市场公章。合同一式三份,市场、经营者、消费者各执一份。
根据以上规定签订的合同方可得到保护。
三、消费者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应在装修合同中详细填写以下事项:
1、详细的分项工程做法说明。
2、详细的装修材料使用单(标明材料的型号、规格、品牌、等级、价格)。
四、装饰企业要求消费者支付预付款的,数额不得超过该工程总价款的70%。
五、为保证交易双方的合法利益,各市场作为公正的第三方,经交易双方同意,承办代消费者向装饰企业转付工程款的业务。消费者通过市场向装饰企业转付工程款的,应在装修合同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