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11月20日晚上,陈冠希(左)曾到涉案的中环计算机公司,将一部以胶袋盛载、状似粉红色手提电脑(圆圈示)交与店员
陈冠希离开eLiTe MULTI MEDIA计算机公司时,取走一部手提电脑,当时其男友人(左二)及司机(左三)陪伴在侧 当晚约8时,身穿T恤及牛仔裤、脚踏鞋的陈冠希,由一名司机和一名男友人陪同到达店铺,当时全店职员几乎都围在他身边,陈冠希将一部以白色胶袋盛载、隐约透现粉红色、状似手提电脑的物品放低后,便在店内浏览货品,并与店员聊了一会,不一会他提取另一部手提电脑,由司机代放上保姆车后,连随往隔壁的太平馆,会合一名长发少女晚膳。由于警方未有透露盗取激情照的详细日期,暂未知当晚本报拍得的手提电脑是否案中的证物。
陈冠希颇喜爱计算机玩意,也看似跟涉案计算机公司相熟。前年10月下旬,曾有杂志拍到他到上述计算机公司提取已订购的计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