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锋芝”已签分居协议 律师称一年后便可离婚

王朝娱乐八卦·作者佚名  200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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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明报报道,自爆出疑似艺人裸照风波后,“锋芝”未有露面,原来两人已秘密搬家。他们位于马己仙峡道的寓所连窗廉都已被拆走。

这次风波牵连甚广,有传霆锋无法接受,向柏芝提出离婚。有法律界人士传出消息,指霆锋以柏芝和他谈恋爱时,没有好好珍惜这份感情作为分居理由,两人已签署了分居协议。记者就此事求证霆锋父亲谢贤时,他未待记者将问题问完已说:“不用讲,我不会响应。”至于狄波拉的手机转到留言信箱,留言口讯在新年音乐配衬下,充满喜气洋洋,她语调欢欣说“恭喜、恭喜、恭喜发财,祝大家身体健康,心想事成!”,似乎心情未受影响。

据谢伟俊律师称,“锋芝”是在菲律宾注册,菲律宾是天主教国家,没有离婚制度,但仍可在香港办理分居及离婚手续。至于提出分居是毋须任何理由,只要该段感情不开心,分居1年后便可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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