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男人眼里,现在的女人似乎要翻天,尽干些不着调的事。特别是这四有女人,时刻跟着感觉走,爱护自己高过一切,更是让男人一时欢喜一时忧。
并非真的不爱男人,只是在她们心中,快乐似乎比男人更重要。有需求而不羁绊,是她们的爱情信条。
她,有人不嫁
芫坐在我面前边等一个男人,边对我说:“你让我嫁谁?我有什么人不嫁啦?我怎么给你这印象?”不等我开腔,她开始诉说革命恋爱史,不,还不能算是历史,基本都在进行中,就算是她的革命恋爱观吧。“远的不说吧,就说现在的这几位你认为该嫁的。你听听看如果有一个能嫁,我立马砸锅卖铁办嫁妆去!“先从主打人物说起!赵同方,工作体面模样也过得去,好歹算名牌大学毕业的吧,我本来对他挺敬重的,但一约会就窝火!我跟他逛街基本上不用花一分钱!什么?好?你先别急着抢话,听我说完。不是替我花了钱,而是什么都买不成!什么他都说贵、说不值、说那些东西他在国外见过,都便宜,至少一半都是税闹的,那你倒是出国给我捎点什么啊,从来没见他送过我什么。每次逛来逛去,基本上以不欢而散告终。我维持不了风度和教养,实在是烦了,我说我这还是花自己的钱呢,你就这样!再后来他打电话约我,干脆掌握在我饭后的时间段,我们压马路逛公园偶尔在大排档吃羊肉串,根本就是在沿袭八十年代搞对象的模式。吃饭呕气打车呕气购物呕气,迟早被这窝囊气给闹出癌症来不可!那恋爱专家谁谁谁怎么说来着,这价值观不同的人就是寸步难行格格不入!……这姓赵的,换你,你能嫁吗?“再说说钱金华,也算是文字天天见报的名记,好歹将就着算一同行有共同语言,我琢磨着这位靠点谱儿,他那举手投足的娘们儿劲和抑扬顿挫的娘娘腔我也就忍了,但他动不动就酸溜溜地吃醋我可真受不了,我跟男同事一起出差他能含沙射影地质问我仨钟头!关键是正人先得正己,他自个儿杀人放火都有一千个合理的解释,而别人的星星之火在他看来就已经燎原了……这姓钱的,换你,你敢嫁吗?
“孙大鹏,四十了还没结过婚分明是别人挑剩下的嘛,我宁愿他离过三次婚也说明至少他还算是有点人格魅力!……
“李有可,比我小也就罢了,刚毕业也就罢了,没钱也就罢了,谁叫咱喜欢人家呢,发展发展吧,但发现实在是带不出手去。忘了上次咱们几个姐们儿一起吃西餐的情形啦?他不会使刀叉不懂吃西餐的基本规矩,着实让我难堪让我心酸,当时看着你们那几个成熟又稳重的老公和男朋友我觉得自己愚蠢至极简单至极!我又爱热闹喜欢扎堆儿,这种尴尬局面我可没有承受能力迟早崩溃!
“还有谁?今天来吃饭的这位?倒也没什么大毛病,就是下午打电话的时候就已经提前明确地告诉我晚上这顿是AA制,无可厚非我说不出什么来,但怎么感觉这么别扭呢!可是又不能辜负咱舅妈的一片心意,还是见见吧,这不就把你拉来了吗,以便待会儿方便开溜。”“什么?既然如此就干脆不要再约会也不要再对爱情未来抱有什么幻想?”“那哪儿行啊!生命不息,战斗不止!……不说了,那个人是不是来了?怎么照片上没看出来他这么矮?”长篇大论像机关枪一样扫射完毕后戛然而止,芫朝门口刚进来的一个小个子男人招了招手。那人眼睛放着快乐的光疾步走过来,像是迫不及待地要进入到这个鸡肋爱情的世界里……
她,有饭不吃
有饭不吃,是我的职业特点。
又是那条幽深的小径,小径两旁藤草蔓延,延伸到远处。天杰,我的天杰正在尽头处等着我,我急切地奔向他,藤蔓绊倒了我,我抬起头,天杰的笑容逐渐凝固,他一字一句地说:“天啊,你太瘦了———”
我“噌”地坐了起来,一头冷汗,身边的天杰翻了个身,呼噜均匀。玻璃窗折射进来凌晨四五点钟的柔和光线,照在天杰轮廓分明的脸上,仿佛镜头的柔光效果,这张脸,曾是大学时代多少女孩的心事啊,现在却被我收藏了。
走进卫生间,大镜子里是一个非常苗条的姑娘,我满意地抚摸着自己的锁骨,哑然失笑,天杰的妈妈总认为我是太挑食才变成这样,她哪里知道,我必须对抗镜头的横向扫瞄,这意味着我要以比正常人瘦的身体换取镜头上的正常。刚认识天杰时,我大二,体重100斤。现在我做电视节目主持人8年,体重85斤。也许在生活中我显得太瘦了些,但是在镜头上,我展现出了一个30岁女人全部的妩媚,赢得了许多小女生的羡慕。
打开厨房的电灯开关,一个30平米的漂亮整体厨房出现了。这是我们结婚时我精心挑选的德国货,橙色的橱柜,白色的大理石台面,一尘不染的厨具。的确是一尘不染,我们家做饭的时候非常少,一般都是天杰的妈妈来玩时使用率最高,平时我在家就做做沙拉,榨榨果汁儿,天杰则基本上都叫外卖。我们的作息习惯时差达到5个小时,每天见面基本上都在床上,他睡着,我醒着,他醒了,我睡着。
我喜欢录节目,走进冷气超低的演播室,站在那块蓝幕前,我进入一个神奇的虚拟世界,镜头里,我站在一个五彩缤纷的画廊里,周围不时掠过三维制作的蝴蝶和花瓣。我对亮着红灯的摄像机微笑,镜头里,我的嘴角上扬,恰到好处,这是我精心练习的结果。我介绍着世界最新的时尚娱乐资讯,驾轻就熟地调侃,真诚巧妙地推荐,我相信这个时候的自己是最可爱的人,为了这一刻,我可以付出一切代价。
录完节目,我总是激动难平,我需要一个信赖的肩膀交付我的激情,但最后只能乖乖回家。这是我最难熬的时候,悄悄洗漱上床,天杰无意识地把手搭到我的胸前,总能引起我一阵悸动和猜想,然后,随着他均匀的鼾声,迎接我的是深深浅浅的落寞。
关上灯,我回到床上。天杰的手又搭了过来,我叹了口气,我们有多久没在一起了?好像随着我越来越瘦,我和他的感觉都越来越麻木,他宁愿跟朋友吃路边摊,也不愿对着我的沙拉。
身边的人突然翻身压到我的身上。“恩,你回来了,我想你了……”天杰在我耳边低语,我的脑海一阵迷乱,天杰的呼吸仿佛舞台上的干冰,天杰的摩挲仿佛音响师的鼓点,天杰柔顺的头发掠过我的胸前,迷糊中,我觉得天花板变成了蓝幕,我试图寻找那熟悉的摄像机上的红灯微笑,我的床边围绕着三维制作的蝴蝶和花瓣,我看不到,但我知道镜头里能看到……天杰的呓语传来:“恩,你能吃胖点吗,又硌着我了……”
有饭不吃,是我的职业特点。最初,我有意识地抵抗着美食,渐渐地,却变成了一种习惯。我计算食物的卡路里,我计算自己的脂肪量,也许失去了某些乐趣,但是我不后悔,因为我爱镜头里的人生。
她,有钱不留
我只知道女人还是得靠自己带来快乐。
“如果有一天需要钱急用,你该怎么办。”好友琳这样问我。“怎么办?不办呗。”我一边回答着一边想可能发生的境遇。怎么办,我自小就没有想过的问题,我只知道我的脸如果不定期做美容,就可能像枯树皮一样萎缩下去。如果我每月不添置一些漂亮的衣服,我的柜子里就没有更好的选择。还有就是,我在电器商城乱逛的时候,如果不把那台37英寸的液晶电视买回家就对不起我的60平米的客厅。
这几天外面真热呀,懒得出门,看到家里没有一丁点新添置的东西,哪怕只是个小小的玻璃饰品呢,一切似乎毫无生机,直到我看到门厅柜上摆放着的一束香槟色玫瑰花,它们还算新鲜。那是林况昨天为我生日买的,加上烛光晚餐,总共花费也就六七百吧,这个数目如此苍白,让我觉得这段感情如同鸡肋一般。“今天太忙了,没有腾出空儿买礼物,你没有生气吧。”看着对方无辜的表情,我给他一张没有表情的脸,但是这不妨碍我红酒下肚,只看到他是个英俊的男人,下巴上留着整齐的短胡须。
酒后的缠绵依然疯狂,他睡着的样子很是甜美,不时冒出一句“我爱你。”“你爱我什么呢?”我不止一次问过他,“我爱你的美丽加独立。”每当这时我都想大巴抽他,女人的独立都是让你们这些臭男人逼的,我何尝不想小鸟依人般躺在男人的怀中,不似现在这般艰辛地挣扎在社会之中。我何尝不想做个幸福的小女人,哼着歌料理着心爱的男人的一切。可惜我还喜欢漂亮衣服,喜欢各种能让人惊艳的饰品,这个世界似乎没有哪个男人愿意满足我的愿望,这个世道男女平等了,女人你还是自己去工作吧。
29岁生日,我居然没有收到男人的礼物,我在自己的博客里写到:“没有男人的礼物,我的生日平淡地度过,我决定自己补给自己一件礼物,但是没法弥补我失望的心情。”冒着酷暑我独自去了商场,眼球被一种奇特的银制项链吸引,链子是网状的,网之间嵌着一些直径半厘米的珠子,价格3000多元,有点贵,但是我真的喜欢,街上有谁能和我戴的一样呢?“哇!好漂亮。”同事看到我脖子上的项链简直要流下口水,“是不是男朋友送的呀。”我咬着后槽牙点头,忍住没说这是我自己买的。但是她羡慕的神情一下子让我高兴起来,下班后特意在路上走了一段,赚够回头率才打车回家。林况的车子在楼下,和往常一样,他藏在屋里的某个角落,我各房搜索,他总算从衣柜里跳了出来,从后面抱住我,亲个不停。“为什么又不接我电话?”他喘着粗气,我的耳朵痒极了。最后我们又和往常一样双双倒在床上。“这是什么?”“别人送的生日礼物。”“男人送的?”我不置可否。“为什么收别人东西?”“为什么不呢?”
我的鸡肋自己跑了,带着莫名的愤怒。我则继续大手大脚地消费着过我自己的生活,我只知道女人还是得靠自己带来快乐,没人爱或没人值得爱,只能自己对自己好,谁让现代女性最大的优点是独立呢?
她,有家不回
每个不愿意回家的女人,都有不为人知或者人所共知的原因。
门口一阵乒乓乱响,我看看钟表上的指针。四点一刻。天快蒙蒙亮了。
不到天亮,她是不回来的。听这踉踉跄跄的声音,准是又喝高了。
邻居该怎么想啊,真是的。两个女孩合租这一套房子,一个杂志社的,一个电视台的,都是昼伏夜出的主儿,本来他们就都看不惯。“别开了,别开了,我没睡。”我轻声喊着,跑出去开门。
先是Davidoof浓烈的coolwater,然后是一个大大的拥抱,与其说菡是走起来的,不如说是扑进来的。“宝贝儿,今天别提多逗了!……”我捂上她的嘴,将这厮抻进屋来,赶紧把大门带好。一大串钥匙掉在我脚上,被砸得生疼。“姑奶奶,又跟谁大冒险去了?”最近菡那个圈子迷上了一种带点颜色的游戏“真心话大冒险”,她经常通宵在后海和奥体一带的酒吧连玩带喝到凌晨,然后迎着旭日回家。
呵,家,如果这也算是家的话。
合租的时候,她说过,这只是她睡觉的一个地方。现在,连觉她也不好好地在这个窝里睡了。这里只是她放化妆品和衣服的仓库。她自己则流浪在“家”以外的各个地方。这些地方有时候是酒吧,有时候是别人的家,有时候干脆就是某个男人的胸膛。
那些“家”以外的地方注定停留的时间很短,但她不在乎。“老公,我回来了!”她踢掉高跟凉拖,往她的闺房里挪,光着脚的她很美,顺便把长发随手一扎,慵懒又妖媚,尽管站不太稳,但一点儿都没有酒醉后的狼狈。这样的女人本是令人心疼的,我去冰箱里拿镇了半宿的酸梅汤,不想看她的例行礼仪。“老公今天想我了没有啊?菡菡今天又不乖了,老公不生气呵……”被她叫老公的是她梳妆台上的一张照片。她吻一下那个并不帅气甚至有点拘气的男人,边换衣服边跟“他”唠叨这一天的事,然后嘟囔着爬到床上昏睡。
我第一次惊见到她这种举动的时候,以为那男人死了,着实感动了一回。后来才知道不过是她交往了五年的前男友。他们同居了四年,七次差点儿冲动地领结婚证,九次因为吵架或者其中一人失踪而报警,共同扼杀过一个生命,在大庭广众之下接过估计上万次吻,留下了千余张搔首弄姿的照片在她的电脑和影集里,当然,还留给了她一屋子那男人挥散不去的气息和她不承认但我可以清楚看得到的———伤。“好了好了,来,解解酒吧。”我扶起她的头,把冰凉的酸梅汤递到她还在嘟囔着的嘴边。“宝贝儿,你真好!”她对我没有秘密,但仍让我感觉得到距离。她不介意我的不屑,因为这丝毫不影响她身上与生俱来的贵气。菡轻皱一下眉头翻身睡去,留下个冰凉的空碗在我手里。
每个有家不愿意回的女子,都有着不为人知或者人所共知的原因。她不爱回“家”,因为家里没有“他”,没有她可以心甘情愿栖息的臂弯。我把菡手里的相框抽出来,给她盖上毛巾被,把照片上两个年轻又丰盈的笑脸放回原处,帮她掩上门轻轻走出去。
夜太静了,有滴答的泪掉在地板上的轻微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