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经女士反映,自己买的城中房子,当时是按房价比例3%交维修资金的,交了2万多元,而按照新标准只要交1万多元,自己多交了1万元,不是意味着自己吃亏了吗?对此,南京市房产局相关人士表示,事实并不是这样,按照4月1日起实施的维修资金交存新标准,大部分商品房业主首次维修资金交存额度是明显降低了,“但这并不代表业主承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责任减少了”。
物业办:不够了还要续交
该人士表示,建设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这说明维修资金并不只是一次性交存,随着房屋维修动用维修资金后,业主分户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需要再次交存维修资金以保证维修资金的使用。而维修资金的使用分摊方法是按照相关业主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维修费用,按照新标准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由于账面余额较低,将提前进入维修资金“续交期”。
市民:早交不合算
但去年11月份,南京市房管局公布了一份数据:南京市(江南八区)房屋维修资金共归集有36.53亿元,目前已经使用4389万元,维修资金使用率1.2%,其中1200多万元用于商品房维修、3000多万元用于房改房维修,其中一次性使用维修费用最多的三个小区,分别用了67.6万元安装监控设备,44.1万元改造小区供水系统和43.5万元维修消防、电梯等设备。
有市民表示:交得多,用得少。如果我比邻居第一次就多交了1万多,10年20年都一直放着没用,钱岂不是躺在里面睡觉?还不如到时候再续交好。
业内人士:可能抬高二手房价
对于这种同样的房子前后维修资金交纳金额不同的状况,一位业内人士却预测:二手房特别是江北的二手房可能要涨价。
为什么?可以想见,如果一户人家比邻居维修资金多交了,他卖房时,肯定要把这个成本加到房价里,因为房子卖掉后维修资金是自动转移到买方名下的。这样江北4月1日后交维修资金的新房肯定成本是增高的,而所有的卖方定价都会“就高不就低”;主城的房子尽管维修资金降低,但肯定也会参照老价格不动。购买者要学会辨别,或许这也是个砍价的好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