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导演的新片《山楂树之恋》自本月上映以来话题不断。有观众认为,影片中老三和静秋的恋情打动人心,也有不少人觉得,张艺谋为了纯情而纯情。由于电影《山楂树之恋》改编自艾米的同名畅销小说,自开拍起,“山楂迷”对电影的质疑就没有停止过。几经周折后,记者得到专访艾米的机会。
硬伤说
我找到的“硬伤”不下100处
——欢欢在电影里改成了女孩,这个不算“硬伤”。
这两天,我花了不少时间把电影《山楂树之恋》看了几遍。具体情况,后面我会专门分析评论,今天只透露一点:我找到的“硬伤”不下100处。我说的“硬伤”,不考虑是否忠于原著,也不包括见仁见智的问题。比如原著中欢欢是男孩,但电影里改成了女孩,这个不算“硬伤”,因为欢欢是男是女不影响故事的发展。所谓“硬伤”,就是不合事实,不合逻辑,不合人物性格,自相矛盾的地方。
权利说
我眼里只有真理,没有名导
——我卖的是改编权,而不是发言权。你改编得不好,我这个原作者当然有意见。(驳电影编剧顾小白)
有些人驳不倒我,就拿“权利”说事。最早拿“权利”说事的是电影编剧之一的顾小白,他在几个月前对媒体说:“既然她已经把版权卖了,怎么改就跟原作者无关了。”对他的这个说法,我已经在4月作出了回应。
——可以不接受我的批评,可以反驳我的批评,可以反过来批评我,但无权剥夺我评论的权利。(驳电视剧版导演李路)
把“权利论”发挥得最霸道的是《山楂树之恋》电视剧版导演李路,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在精髓上会尊重原著,但她(指原作者)没有权利来评价电视剧,有权利的,是观众。”这个说法就更无知更可笑了。
——如果拍这部片子的目的是票房价值,或者是为了满足广大“山楂迷”的愿望,那么我认为不应该过多改动故事情节,因为这本书已经红了好几年。如果改动太多,会使人产生虚假的感觉,肯定会引来一片骂声。(驳电影版导演张艺谋)
最叫人大跌眼镜的是张艺谋居然也发表了类似言论,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知道她(原作者)的说法,别人告诉我的,但不太会影响我。电影如要拍得和原著一模一样,她必须具备:一是不要卖版权了,二是她自己来拍。”于是有人欢呼说:“看!张艺谋就是这么说的!你把改编权卖了,就没权评论电影。”
反驳说
我卖的不是我的孩子
有人说《山楂树之恋》就是我的孩子,我当然不愿意别人乱改我的孩子。还有人恶毒地说:“什么样的烂女人才会卖掉自己的孩子?”我觉得说这话的人连最基本的比喻都不会。你可以说小说《山楂树之恋》是我的孩子,但电影《山楂树之恋》并不是我的孩子,我卖掉的只是改编权,而不是我的小说。小说仍然在我手里,不会因为拍了电影就变成了张艺谋的小说。
(摘编自《成都商报》)
《国际金融报》 (2010-09-27 第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