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消息: 为了让农民得到实惠,让消费者买到真正的无公害大米,避免商贩们从中掺假,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何慧丽,带着无公害大米项目的实验成果到北京卖大米。可是10吨“鑫合”牌无公害大米拉到北京一个星期了,却只卖出去100多斤。教授卖大米,而且卖不出去,这让何慧丽本人感到苦恼。(《竞报》1月4日)
教授卖大米,而且还有农村新合作社领头人温铁军教授的推荐信,大米为何还是卖不出去呢?温铁军教授认为是消费者不够聪明,“消费者是需要教育的,我们要让消费者聪明起来”。这话也许有一定道理,但我以为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在消费者对大米本身欠缺认识和鉴别能力的情况下,“教授卖大米”能够让人们信任的似乎只有教授这一身份。问题是,教授身份真的值得消费者充分信任吗?或者说,在当今的利益社会下,消费者能够信任什么?
这样一思考,“教授卖大米”卖不出去,除了是教授的苦恼,更是消费者的悲哀:他们已经没有什么值得充分信赖或者依靠的了,这常常让他们错过许多优质产品,也让他们消费了许多劣质产品。典型的例子是,很多人已经非常不相信广告,可他们在消费时的重要参考依据却仍是广告,这一悖论充分折射出消费者的信任困境。再比如,正规市场上光明正大销售的正规产品,不说是优质的,总该是合格的吧?然而,连商务部的人都说,“消费者对任何一类食品安全性的信任度均低于50%”。
瞧,广告不能信任,“正规”不能信任,“绿色”不能信任,“免检”不能信任,政府监管也不能信任,教授身份或者权威推荐难道就能信任吗?显而易见,人们不买无公害大米的账,并不是人们不想消费无公害大米,也不意味着无公害大米没有市场,而仅仅是人们为了避免上当受骗而作出的消极退让选择:买了就可能上当,不买才永远不会上当。
社会学家林·扎克把人类社会的信任分为三种:基于血缘、基于身份的信任;基于历史、基于了解的信任;基于制度的信任。显然,基于制度的信任是一种制约的信任和法治的信任,这种信任具有最高的可信度。尤其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自由迁徙,社会逐渐从传统的“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化,只有靠各种制度才能维系社会在更大范围之内的信任。
所以,“教授卖大米”充其量只是一种基于身份的信任,这在陌生人社会越来越行不通了。只有通过完善的制度让所有的失信行为都受到制约,失信者对失信行为承担责任,基于制度的理性信任才会代替基于个人的感性信任。到那时,只要是好产品,即便没有教授吆喝,也照样会被市场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