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讯
从2011年起,河南省农村参合儿童如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类疾病6个病种,将被列入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范围,在规定的限额医疗费用内可报销90%,而且医疗费用可待患儿出院时才支付。
河南省卫生厅今天召开新农合统筹补偿政策新闻通气会表示,凡0~14周岁的本省参合儿童,患有急性白血病两个病种和先天性心脏病4个病种,在救治医院就医并按规定治疗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均可向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提出救治申请。
该省规定,儿童白血病救治采取单病种限额付费,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则采取单病种定额付费。此外,在限额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新农合补偿比例为70%(不再设起付线),省民政部门将报销20%。
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为例,省级救治医院定额付费2.2万元,而患儿家长只需按照标准一次性缴纳10%即2200元,如果治疗费用超出了定额的2.2万元,这些费用由定点救治医院承担。如果是在市县级救治医院治疗,费用则更低。
过去结算都是先个人垫付,再到当地的新农合经办机构报销。为了减轻患儿家长的经济负担,今后患儿出院时,家长只需按照实际医疗费用的10%结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新农合及医疗救助补偿费用先由救治医院全额垫付。
河南省卫生厅厅长刘学周解释,起始年龄为0岁是为了让参合农民最大程度受益,新农合统筹补偿坚持母婴捆绑补偿政策。比如一个婴儿3月份出生,出生后4个多月才发现患有某种先天性心脏病,可他已经错过了筹资缴费参合的时间,但只要他的母亲参合,就可以参合母亲身份提出救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