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9岁的延庆一中高三学生郭某因杀死舍友被市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精神医学鉴定显示,郭某作案时处于焦虑抑郁状态,想通过杀人接受刑罚的途径实现“曲线自杀”。
据检方指控,去年4月30日凌晨5点,郭某用准备好的尖刀,向熟睡中的舍友张某和徐某猛刺,导致张某死亡,徐某重伤。
据徐某上铺的李某回忆,当时被郭某下地开柜子的声音吵醒,在看到郭某上床后就睡了。几分钟后,张某的咳嗽声再次将李某惊醒,他看见郭某用左手按住张某,挥起右手打向张某的后背,而张某趴在床上一动不动。此后,郭某又走到下铺的徐某跟前。
熟睡的徐某被左臂的剧痛惊醒,睁开眼看到“郭某拿着刀站在床边”。徐某说,他想从床上坐起来,但起身时后背挨了一刀。“我坐起来用手抓住郭某的手腕不让他再扎,并大声叫喊”,但郭某挣脱开后,又将刀扎入了他的后背。随后,郭某竟反转刀锋,朝自己前胸连刺两刀,随后躺在了徐某的床上。
同宿舍的王某被惊醒后赶紧拨打120,并跑到水房拿来一个墩布回到宿舍,以防郭某再用刀伤人。此时郭某坐在宿舍窗台上,两腿伸出窗外正要跳下4楼,他赶紧跑过去把郭某拽回地上。
郭某的父亲证实,自从母亲去世后,郭某的性格变得异常内向,很少与他交流。学校和同学也证实,郭某平时表现良好。郭某在班里和张某关系最好,而徐某刚刚搬入宿舍半个月,3人并没有矛盾。另据有关媒体报道,郭某曾供述称,母亲去世后,情绪低落,又因学习成绩不好经常遭父亲责骂。高考在即,他更加感觉到活着没意思,于是想自杀。
法医对郭某进行的精神医学鉴定显示,郭某在作案时为焦虑抑郁状态,属限定责任能力。他想以死摆脱现实的苦闷,为达“寻死”这一目的,他选择杀死他人而后接受政府处理的途经,实际是在“曲线自杀”。
郭某在法庭上承认了检方指控的全部罪行。法院认为,郭某犯故意杀人罪,鉴于作案时是限制责任能力人,从轻处罚,判处他无期徒刑。法院同时判决郭某和其父共同承担对受害人的45万余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