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一到办公室,闻讯来自欧盟15个成员国的资深反垄断官员在3月15日召开的会议上一致表决支持由欧盟委员会提交的针对微软的反垄断草案,欧盟委员会认为,微软滥用了其在操作系统软件领域的主导地位,因此应该对微软施以制裁。
早在5年前,为了制止微软在Windows操作系统中捆绑任何多媒体软件,以保证其它开发商的竞争利益,欧盟反垄断组织开始针对微软的垄断行为进行调查,半个月前,特意提出了针对微软的反垄断草案。
虽然高票通过,但微软肯定会在欧洲法院提出上诉,这场较量其实才刚刚开始。但是,全票通过反垄断议案可以看出欧盟的决心。当然,最终和解的可能性很大,假如和解破裂,欧盟委员会预计将宣布微软是一个滥用权力的垄断者,然后对微软施以1000万美元到10亿美元的罚款,并下令微软对其在欧洲市场上销售软件的方式加以根本性的改变。
我个人认为,这样的要求是合理正确的。在此之前,欧盟就做出过一个初步的判断,认定微软因为捆绑多媒体软件和没能向服务器市场提供足够的编程代码而违反了欧洲的竞争法。当然,这或许只是一个借口,因为欧洲多家多媒体软件厂商由于微软的捆绑行为而举步维艰,微软的做法不但影响这些厂商的利益,而且对欧盟众多国家的计算机行业的发展带来阴影。
对于我国,其实早就应该对微软windows下剔除令,这是限制微软在华发展的可靠方法之一。因为,操作系统一枝独秀有违科技业百花齐放的原则,不利于科技的发展。
去年,中、日、韩三国宣布要联合研制Linux系统,建立一个廉价,可靠的开源操作系统,以便摆脱对微软的依赖性,尤其是在高端科技领域、国防科技等领域,运用过多的微软产品势必造成很多意想不到的后果。虽然目前还一时无法摆脱微软的操作系统等产品,但是采取和欧盟相同的策略则是可以可行的。不但可以限制微软的发展,而且可以给国内相关企业不小的生存空间和赶超时间。
不久前,我国出台了强制性WI-FI安全标准,就是一种限制和保护并重的措施。虽然受到了国外厂商和机构的一致抵触,但是对于我国如此强大的市场后盾而言,坚持是有必要的。因此,建议我国政府对微软实施相同的策略,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