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正当全国行政执法部门机构改革顺利开展、公务员制度稳步推进之际,本报湖北记者站收到一封检举湖北省潜江市工商局在招考公务员过程中存在严重舞弊行为的举报信。3月底4月初,本报记者经过一个星期的明察暗访,潜江市工商局在去年招考公务员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集体造假舞弊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一考”为何变“两考” 2000年初,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所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湖北省人事厅和湖北省工商局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公务员过渡工作完成后,对有行政编制空缺的地方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在“以工代干”人员和富余人员中择优录用公务员。 3月12日,潜江市“以工代干”人员录用公务员考试如期进行。按照原定安排,成绩将在20天后公布。然而,考生们一等再等,一直延迟到半年过后的9月17日,考试才有了“结果”。但此“结果”并不是考试成绩单,而是市工商局的一个通知:第一次考试现已作废,每个参考人员须重新填表,参加第二次考试,并要求在报名表备注栏中填写“我自愿参加第二次考试”。 为什么第一次考试成绩尚未公布,又要进行第二次考试呢?潜江市工商系统一时议论纷纷。
潜江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因为第一次考试试题出现了泄密。” 据知情人士透露,试题泄密是因为个别考生出高价提前买到了试题,一些考生得知内幕后,向省里有关部门举报。之所以要求在第二次考试时填写“我自愿参加第二次考试”或相同意思的字样,是因为怕第二次考试时又有人告状。 湖北省人事厅和工商局对考生的举报十分重视,自去年5月起,两个部门先后5次联合组织人员赴潜江市调查。调查结论认为:在某些考场的试卷答案出现雷同的比率达到10%以上,根据规定应取消潜江考区第一次考试的成绩。
第二次考试的时间被安排在当年9月23日。就这样,原本只有一次的考试变成了两次。但时至今日,有关部门为什么没有就第一次考试出现答案雷同的问题作出对相关责任人的调查结果呢?据省工商部门介绍,从监考的情况来看,基本可以排除考试现场抄袭的情况。 为确保第二次考试不再出岔,省人事厅和省工商局专门增派20多名工作人员前往潜江考区担负监考任务。但在严格监管下进行的第二次考试顺利结束后,潜江市工商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工作并没有让大家看到一个满意的结果。 体检不合格,“复查”却过关 按照计划,潜江市工商局本次考试将录取180名公务员,合格分数线为35分。第二次考试成绩公布后,共有187人过了线。过线考生接下来的程序就是考核和体检。 据工商部门人士介绍,湖北省工商系统此次招考,为保证体检结果的公正性,对各考点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必须在指定的地市级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二是体检表采取编号方式,没有姓名,各考生的编号只限于政工科及分管的局领导知道。考生舞弊的可能性很小。 检察机关在介入此案的调查后发现,负责此次体检工作的潜江市中心医院曾调换过10张体检化验单。为什么要调换化验单呢?因为有人接受调查时称:“体检结果出来后,被体检涮下来的几个人中有的是潜江市工商局领导的亲戚……” 结果,在第一次体检中不合格的10个人,自行到医院“复查”后竟全部“过关”。甚至个别因患小儿麻痹症而左腿有残疾、走路不便,明显不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要求的人,也都顺利“过关”。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的文化程度。”但记者在查看潜江市工商局本次参考人员的档案时发现,能够证明一些参考人员高中学历的仅仅是他们高中时代的一个学生证。有些学生证尽管盖的是当时称为某某公社中学的公章,但填写的字迹过新,与学生证的破旧反差鲜明,还有的学生证上有明显涂改过的痕迹。目前,检察机关已经查出10余人有持假文凭嫌疑。如有的人档案上填报的高校是“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是1996年以统招自费生的身份就读该校法律专业的大专,但事实上,湖北广播电视大学1996级的学生中根本没有此人,而且毕业证号也不对。 怎一句“徇情”了得 据了解,湖北省工商系统共有3.7万余人,通过机构改革将裁员到两万人。湖北省工商系统的机构改革不仅在省行政执法部门中率先推行,而且在全国工商系统行业内也是较早顺利完成的。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明文规定:“招考公务员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潜江市工商局在本次招考前还专门发文强调要坚持这一原则,要体现招收录用考试的公平。但从记者调查的情况看,这次招考在考试、考核、体检等一系列环节上都发生了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在当地已引起强烈今年2月底,潜江市检察院对潜江市工商局招录公务员过程中的徇私舞弊行为已正式立案调查。负责此案的检察人员认为工商部门有关责任人至少存在着“徇情”问题。 但仅仅只是“徇情”吗? 检察人员介绍说,按照规定,考生体检复查,必须由招考部门派专人带到指定体检地点,但潜江市工商局只是私下里通知部分人自行到医院复查,没有派专人带领,显然存在着故意放纵的行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也承认,同意这些人自己去复查,是局党委开会集体研究决定的。 据悉,在办理此案过程中,检察机关遇到了重重阻力。一些有识之士指出:“此案绝不仅仅是什么监考机制之类的问题,而是有关部门管理层故意纵容甚至主动鼓励的结果,是官场腐败到一定程度的衍生物。” 记者还了解到,就在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期间即今年2月18日,潜江市工商局依然组织了上报“公务员”的执法资格考试,而且让已被确定持假文凭或体检造假的人员进入考场。随后在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立案调查的同时,这些被违规录用的考生于3月2日还填写了干部履历表。 检察人员认为,招录公务员徇私舞弊罪作为一种新罪名,刚刚补充进入新《刑法》,像潜江市工商局这样大面积的集体造假舞弊行为还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