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被告开发的kuro(中文名为酷乐)软件,非法向公众提供自己拥有版权的59首歌曲下载、共享和搜索服务,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北京飞行网音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经济损失38万元。昨天,此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
由于此案涉及目前非常流行的音乐下载技术P2P,案件的审理吸引了众多网络公司派人旁听。此案也是目前我国法院受理的首例涉及P2P的邻接权侵权纠纷案。
原告上海步升公司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说,用户只要安装kuro软件,每月花20元钱注册成为会员,就可以到该网站上无限量地下载别人拥有版权的最新流行歌曲,被告公司自称有230万用户,他们从2001年开始对用户收费,这样算下来,他们目前的收益已经达到29.44亿元,但是这些歌曲真正的版权拥有者却浑然不知此事,更说不上有什么收益。
北京飞行网公司则辩称,因该软件是由台湾一家公司研发,飞行网的经营者――北京舶盛舫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购买,他们只是与舶盛舫安公司有技术合作协议,将该软件简体化、日常技术支持及维持。该公司认为自己并不是“飞行网”的经营者,也不是kuro软件的制作者,希望法院驳回原告的诉求。
此案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查,没有作出判决,案件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
「案后追访」
P2P引发激烈讨论
据法官介绍,所谓P2P即Peer to Peer(peer在英语里有“同事”和“伙伴”等意义),是以点对点的网络架构,它让用户可以直接连接到其他用户的计算机,进行文件共享与交换。据介绍,该技术涉及比较复杂的网络技术,涉及权利人、网络业界及网民三方的利益,在学术上引发了激烈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