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国内大型游戏网站,冒用网站管理员发布虚假中奖消息,以领取奖品需要手续费为借口,让受害人向指定银行帐户汇款以实施网络诈骗。今天,美兰区法院开审海口首宗进入诉讼程序的网络诈骗案。
温某今年24岁,儋州人,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上网时,温某认识了网友李某(在逃)。据指控,2005年11月上旬至12月初,温某在儋州协助李某在网吧实施网络诈骗,温某主要负责向网民发布虚假中奖信息。温某每做一天,李某就给他40至50元,温某从中获利500元。
和李某合作一段时间后,温某决定“单干”。据指控,2005年12月上旬,温某花200元从李某处获取一个模仿一游戏网站的假网站,开始独自诈骗。2006年2月7日,温某来到海口,在协助“阿莱”实施网络诈骗,他负责回答被骗网民咨询。约定每骗到一笔钱温某可得200元,共获利400元。
检方指控,温某共诈骗17735元。2006年2月11日,温某被抓获。
据了解,此案没有一个被害人报案,海南尚濠律师事务所王盛龙认为,虽然没有被骗人报案,但有其他证据能充分证明被告人实施网络诈骗也可起诉。本案当庭没有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