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服”提供商运营成本相当低,分流大量游戏玩家,严重损害游戏企业经营者利益
镇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日前破获一起“私服”案,镇江某高校两名计算机系学生私自架设《传奇2》网络游戏服务器(“私服”),两年内非法牟利100余万元。
这起“私服”案成为继2005年上海“游塘存私服案”后全国第2起、也是到目前为止涉案金额最大的利用“私服”侵犯著作权的刑事案件。
据镇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第四大队大队长李鉴告诉东方早报记者,今年1月该局接到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的报案,镇江某高校内有人私自架设《传奇2》游戏服务器终端,在互联网上以会员制形式非法提供游戏。经警方调查,2名犯罪嫌疑人郝某和邹某年龄分别为25岁、24岁,其中邹某是在校大四学生,曾是镇江某高校计算机安全协会会员。
邹某于2003年底从网上下载了《传奇2》1.76版盗版服务端程序,安装于郝某租用的服务器上,然后注册了4个网站域名,在互联网上发布该盗版网络游戏,并公布银行账号招收会员,会员卡以100~5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据悉,郝某和邹某最多曾同时开放60多台“私服”,拥有注册玩家20多万个,平均每天有几千人在线玩游戏。
CFP 资料
据了解,两人通过“私服”所得的非法营业额达130多万元,获利约100万元。“郝某和邹某仅抽出30多万元用于添置设备维持运营,而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则花费了3000多万元购买《传奇2》的设备运营权。”李鉴表示,“私服”属于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是一种新型犯罪。由于不用支付网络游戏的版权费、分成费,甚至在客服上也可以不用有太多的投入,因此“私服”提供商的运营成本相当低,而且“私服”分流了大量的游戏玩家,严重损害了游戏企业经营者的利益。
东方早报记者林佳佳在Google中输入“私服下载”关键词,查到40多万条相关信息。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私服”侵权事件也开始涌现。公安部通报的2005年度国内侵犯知识产权案中,“上海游塘存私自架设《传奇3》游戏服务器终端案”赫然在列。经查,2004年8月至2005年3月,游塘存、叶伟龙等三人私自架设《传奇3》游戏服务器终端,在互联网上以会员制形式非法提供游戏服务,非法牟利50余万元人民币,该案是公安机关打击利用私设服务器侵犯著作权新型犯罪的一次有益尝试。
据悉,该案犯罪嫌疑人郝某和邹某目前已被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若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