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外电消息,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庭近日裁决,政府部门将可继续对VoIP通话实施监听,同时服务供应商们必须为这种监听大开绿灯。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一直坚持认为VoIP公司也应当担起同传统电话公司一样的职责,接受美国窃听法(Calea,Communications Assistance for Law Enforcement Act)的限制,而近日法庭的裁决也给予了FCC以有力的支持。
美国窃听法规定,电话公司有义务为执法部门提供方便,使得他们可以方便地对电话通话内容进行监听。
法庭主席Kevin Martin表示:“这一判决结果具有重大意义,可以更好地保障国家的安全。依据FCC做出的规定,VoIP及其它所有提供基于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供应商们都应当接受窃听法的制约。在新通信技术不断进步的同时,我们的法律法规也要做到与时俱进。”
但曾经参与制订窃听法的参议员Patrick Leahy表示,FCC的提案存在缺陷,同时国会也从未打算将窃听法也加诸到网络服务供应商的身上。
Leahy称:“美国窃听法于1994年出台,当时仅针对传统电话公司制订,而现在又用它来约束VoIP公司,这与国会当时制订该法的初衷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