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面上种种说法足以让我们相信,除产业升级之外,3G同时被赋予了利益重新分配的使命――伴随牌照发放方案,衍生出了多种可谓玄妙的运营商重组“遐想”。这些方案被理解为,政府主管部门有意通过3G杠杆,平抑目前“贫富差距过大”的电信运营商竞争格局,尽量消除这个巨大市场的垄断可能性。
果真如此,用心可谓良苦。但按照目前任何一种流传的电信重组和牌照发放方案,必然造成的一个结果是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也未必可以激发相应的市场需求,拉动运营商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成长。因为从全球范围来看,3G还远不能带来电信服务(主要是增值数据业务)的根本性变革,整体业务方向也尚待长期摸索。
在欧、美、日、韩等已经铺开的3G市场上,并没有产生如短信之于2G的“杀手级应用”。目前依附在3G网络上的应用也仅仅是数据在新网络环境下的传送(2.5G的 CDMA2000 1X 和GPRS 都可以实现该业务,不同只在于传输速率),而没有深层次和本质的革新。它们不具备“绝对的3G特质”――比如视频下载、手机电视等。
笔者认为,在目前状况下,可以首先进行TDSCDMA 标准的3G 单独组网,这个网络交由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联合建设,按照南北区域,分开运营;与此同时,中国联通CDMA 1X/GSM和中国移动GPRS网络继续运营。在TD-SCDMA诱发下,待到3G业务市场逐渐明晰后,再让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升级成3G网络。
与此同时,从国家战略层面看,可以考虑的另外一条道路是,可组织相关研发和产业力量,将主要精力放到B 3 G(B e y o n d 3 G )研发方面,而不必要在CDMA2000和WCDMA方面投入太多。既然在3G方面国内电信产业各链条实现整体突破的可能性不大,为什么不考虑所有国家和厂商都处在同一起跑线上的B3G呢?如果操作得好,中国极有可能扭转几十年来在通信产业方面受制于人的局面。
实际上,纵观国际移动通信发展史,作为一个战略性产业,各国政府都会根据国家利益制定和选择自己的移动通信标准,而不是完全尊重市场。
第二代移动通信标准GSM基本成熟并在欧洲迅速普及的时候,号称最奉行市场原则的美国就没有选用这个标准,而是迅速培育出了自有标准CDMA,并将其地盘迅速扩张。
日本政府同样也强行提出了非国际标准PDC,且要求本国运营商必须采用该标准建网;与此同时,日本产业界很早便开始了在2.5G/3G通行国际标准(GPRS/WCDMA)方面的研发投入,从而通过2G的“闭关修炼”,夺得了2.5G/3G领域的后发优势。
和日美相同,韩国政府也坚决排斥当时已占市场绝对垄断地位的GSM标准,但他们并没有提出自己的移动通信标准,而是由政府出面,买断高通的CDMA标准,迅速铺网商用。这一举措,迅速扶持了三星、LG等本土设备和手机开发商,为后者国际竞争力的获得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我国的移动通信发展史则表明,慷慨的市场开放行为并不能换来技术让渡和国内电信企业的主动地位,而越往后,获得这种主动地位的壁垒就越高。
3G创造了这种机会,而B3G则可能让我们抓住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