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病毒的防治要从防毒、查毒、解毒三方面来进行;系统对于计算机病毒的实际防治能力和效果也要从防毒能力、查毒能力和解毒能力三方面来评判。
“防毒”――是指根据系统特性,采取相应的系统安全措施预防病毒侵入计算机。
“查毒”――是指对于确定的环境,能够准确地报出病毒名称,该环境包括,内存、文件、引导区(含主导区)、网络等。
“解毒”――是指根据不同类型病毒对感染对象的修改,并按照病毒的感染特性所进行的恢复。该恢复过程不能破坏未被病毒修改的内容。感染对象包括:内存、引导区(含主引导区)、可执行文件、文档文件、网络等。
防毒能力――是指预防病毒侵入计算机系统的能力。通过采取防毒措施,应可以准确地、实时地监测预警经由光盘、软盘、硬盘不同目录之间、局域网、因特网(包括FTP方式、E-MAIL、HTTP方式)或其它形式的文件下载等多种方式进行的传输;能够在病毒侵入系统是发出警报,记录携带病毒的文件,即时清除其中的病毒;对网络而言,能够向网络管理员发送关于病毒入侵的信息,记录病毒入侵的工作站,必要时还要能够注销工作站,隔离病毒源。
查毒能力――是指发现和追踪病毒来源的能力。通过查毒应该能准确地发现计算机系统是否感染有病毒,并准确查找出病毒的来源,并能给出统计报告;查解病毒的能力应由查毒率和误报率来评判。
解毒能力――是指从感染对象中清除病毒,恢复被病毒感染前的原始信息的能力;解毒能力应用解毒率来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