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互联网的攻击手段就是两种:要么是黑客,要么就是病毒。前者纯粹靠人,攻击对象有限;后者则靠程序,攻击对象广泛。
对大众而言,对于“电脑病毒”已经不会是陌生了,除了害怕,肯定就是憎恶了!不过,最早听说有“黑客”或“骇客”之时,互联网还充满着神秘,由于黑客往往是那些技术精湛而独来独网的不俗之人,所以,还有不少人对这一群体包含着“侠”的印象。
但是,最近互联网上发生的一种新作恶模式可能将彻底破坏这一残留印象。有报道说,目前有骇客居然在网站上公然贩售电脑病毒,并大肆宣传,甚至标榜病毒可以依照顾客需要而“量身订做”。
根据北京瑞星公司报道说,骇客网站贩售病毒的宣传广告称“xx2.0病毒一百元至两百元,可订做,不被任何杀毒软件所查杀,且可有技术指导支援”。
尽管后来经过电脑界人士分析得知,该骇客网站提供的病毒类型不过是“木马”病毒,而所谓的新病毒也只不过是对现有病毒的配置和特征稍做改进,只要防毒厂商及时截获病毒变种并升级杀毒软体,即可封杀这些“量身订做”的病毒,绝非其自我吹捧的“不被任何杀毒软件查杀”。然而,这一“骇客+病毒”的模式依然给了我们很大的震惊,以至我们不得不警惕。
我们分析黑客产生的文化背景得知,普通的、正统的黑客往往多攻击一些商业公司的操作系统或软件漏洞为主,以追逐技术领先而自豪,善意的黑客甚至还会提醒商业公司的漏洞身在何处,但并不破坏。更重要的是,几乎所有黑客的行动都不带有商业性。
电脑病毒从来也不具有商业性的。回忆计算机病毒首次给人们带来的强大震撼是在1988年的美国。那时候,康纳尔大学学生罗伯特。莫里斯向互联网上输送了一个电脑程序,造成了美国整个互联网陷入瘫痪。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莫里斯的父亲正是当年先锋派的代表人物之一、电脑编程专家和计算机安全专家。
当然,首个病毒现象的出现只不过是一个意外。然而,现今“骇客+病毒”欲借助互联网的普及力量,不但破坏人,还要找到一定的商业回报,并以后者为目的,就显得很可怕了。用比喻推演来说,这种模式跟杀人收取佣金无一点差异。这种商业模式启发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可怕商业伦理:“破坏力=金钱”。
有时候,我不是很愿意听一个经济增长的数据,那就是,安全行业市场增长了多少多少云云。事实上,如果互联网经济在创造一个安全或杀毒行业之后,再创造一个“造毒行业”或一系列造毒公司,那么,再大的GDP,也是可怕的力量。
说到这里,我们甚至可以做一点反思了。为什么我们存在漏洞?为什么我们需要无修止的杀毒?
难道这种猫捉老鼠的游戏我们要一直走下去吗?微软公司的比尔。盖茨是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独裁者和垄断者,我们暂且不说互联网的无政府状态和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垄断给我们带来的灾难,就微软操作系统本身而言,虽然其功能强大,庞大无比,但是其安全性是名不副实的。如今,超过80%的计算机病毒专门攻击微软操作系统,用户买下WINDOWS操作系统“引狼入室”。那么,微软没有一点责任么?
微软花费近10年的心血开发它功能全而臃肿无比的 WINDOWS操作系统,为什么舍不得多用一点时间和精力在WINDOWS 操作系统的安全性上面多做一点文章、多弥补一下系统中的漏洞、少给黑客一点可乘之机呢?我们买微软的操作系统,就好象我们在买汽车时,汽车厂商为了给我们提供快速汽车,却忽视车刹和安全气囊一样。
有时候,商业创造了一种文明,却同时也在违背一些基本商业伦理关系。“骇客+病毒”模式为最,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只做大而不做密”的模式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