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里的中小学生能不能真正远离网吧?网吧在孩子们最闲暇的时候是否依旧固守条规?一连数日,记者先后走访了广州市棠下村、黄石路、赤沙等地的多间网吧,发现不但里面的“主顾”大部分是放假后闲来无事的中小学生,更“绝”的是其中有些年龄较小的孩子,甚至是父母亲自送到网吧里来的。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家长辩解说“大人要上班,孩子放在家里没人管,四处乱跑倒不如送到网吧里泡着更放心”。于是,一个个孩子成了网吧暑期生意的主力军,而一张张出现在网吧的稚嫩脸庞,更构成一幅“托儿所”的尴尬图景。
现场实录
网吧客人多为中小学生
本月17日,记者在广州市棠下村的一间不足80平方米的网吧内看到,30名顾客中就有近20名是中小学生,其中明显未成年的孩子就有一半,他们大多在玩网络游戏或上网聊天。
一名年仅9岁的小孩正熟练地移动着鼠标,专心致志地玩着有名的电脑游戏“反恐精英”。每当他“狙”死一位对手,看到满屏鲜血时,他便会马上兴奋地欢呼起来。记者从这位“网络高手”口中得知,放暑假至今,他几乎天天都来这里玩游戏。“爸爸、妈妈都要上班,他们并不知道我出来玩,下午只要按时回家就可以了。”他说,“这里开始进来时需要身份证登记,但后来我来的次数多,也就和老板混熟后,现在已经可以随便进来玩了。”
在赤沙的另一间网吧里,情况也是如此,数个偌大的空调房内几乎都是中小学生的身影,人声鼎沸。
记者身边一名正与几名同学联机玩游戏的学生说:“天气这么热,哪里都不想去,但是一味在家呆着实在无聊,所以干脆来上网了。”12岁的他今年刚小学毕业,假期作业的负担不大,在家里闷得慌就向家长提出要到网吧来“过暑假”。他说:“妈妈要上班没有时间陪我,由于我最喜欢玩电脑游戏,妈妈就每天送我来这里玩。等到6时多她下班路过,会到这里接我回家的。”
父子同乐
网吧成避暑解闷胜地
在一台电脑屏幕面前,王先生带着他的两个孩子一起在玩“泡泡堂”游戏,这两小一大在网吧中格外引人注目。当问及为何会带两个小孩来网吧时,王先生笑答:“这几天气温特别高,家里面热得很,这边有空调比较舒服。另外孩子放假了在家里闷,不时带他们来一起上网,让他们也不至于太过无聊。我还是不放心让他们自个儿来上网。毕竟网吧的环境比较复杂,网上的内容也鱼龙混杂,孩子这么小,缺乏分辨能力,还是需要家长在旁指导。”
“孩子一放假我就头痛!”汤小姐说,“我和孩子他爸白天要上班,不能时时陪着孩子,放在家里不放心,又不知道给他安排什么活动。天气这么热,我和孩子他爸商量后就决定把孩子送到网吧来。”这位汤小姐显然对自己的决定颇为得意,她说:“儿子喜欢玩网络游戏,把他送到网吧里他绝对不会乱跑的,这样我们就可以放心上班去了。”但这位家长也同时感到这样做可能带来不良的后果,说:“我们知道孩子一上网就什么也控制不了,但没有办法呀!”
生意至上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尽管不少网吧的墙壁或门口明显的位置都贴有“未成年人非节假日不许入内”的告示,并说明进入网吧前要出示身份证,但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这一规定并没有被严格地执行。
记者曾扮作“忘了带身份证”到棠下一网吧开卡上网,网吧的老板抬头看了看便很爽快地说:“没关系,只要你交20元押金就可以了,我们这里都这样做。”
事后,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网吧老板告诉记者:“虽然一些规模较大的网吧都需要出示有效证件,实际上却没有哪间网吧会严格执行这项规定。由于现在放假,来上网的学生太多了,而且有些孩子长得比较成熟,因此没办法对每一个都问个清楚。”记者随后看到几个面带稚气的孩子来网吧的前台,在登记表上信手填上几个身份证号码便大摇大摆地去上网。老板说,“假期一到,学生顾客就成了网吧生意的主要来源。我们这里还有很多都是家长送来的!”
法律界人士
家长失职网吧要罚
国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营业性网吧不能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暑假期间网吧变“托儿所”,家长和网吧双方都逃脱不了责任。
广州某律师事务所的洪律师认为,根据“条例”,网吧接收未成年人属违反国家行政法规,网吧业主应该加强自律,不能为利益而违规让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否则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同时,相关国家法规约束的对象是网吧经营者,家长纵容孩子上网吧虽算不上违法,但网吧大多环境恶劣、空气浑浊,对孩子的视力或者心理都是一种损害,作为监护人如此失职,这也侵犯了孩子的权益。洪律师说,家长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具有完全民事法律行为,如若家长将孩子交托给网吧管理,而网吧老板表示接纳的话,双方实际上等于已经达成了合同关系。可是这种合同关系是和国家法律相违背的,因此网吧老板已经直接构成了违法。然而,有些家长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有些家长则是明知故犯,纵容孩子做“网虫”,甚至亲自将孩子交由网吧托管,实在毫无身为监护人的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