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荒谬
作者:Richard Stallman
十九世纪八十代要是把专利法用于小说的话,世上就不会有那些伟大的作品了。欧盟若是要把专利法用于软件,那么每个计算机用户都将受到严厉的限制,Richard Stallman如是说。
2005年6月20日星期一
下个月,欧洲议会将对一项重要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这项议案是关于是否将专利法应用于软件领域的,如果通过的话,不仅会对每个计算机用户产生约束,还会让软件开发人员从此束手束脚。
想来有不少的政客会盲目地投票,因为他们不是程序员,不懂得软件专利权会带来的后果。他们一直以为,不去管某些细节的话,专利法和版权法差不了多少,然而事实远非如此。
有一次,我在公开场合问法国工业部长Patrick Devedjian,法国将在软件专利法问题上投什么票?他却动情地为版权法做了辩护,并赞扬了维克多·雨果在推广版权法中的重要地位,以此作为对我的答复。
那些把软件专利法等同于版权法的人不可能明白软件专利法带来的真正后果。我们就以维克多·雨果为例来说明一下两者的不同。
一部小说和一个复杂的现代程序确实有着某些共同点:它们都很庞大,并且都包含了很多思想(idea)。假如专利法被应用于十九世纪的小说,并且有国家(如法国)允许专利法用于文学思想,那么雨果的创作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呢?相比于文学版权,文学专利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
就拿雨果的《悲惨世界》来说吧。雨果完成了它,自然就拥有版权,不必去担心陌生人告他侵犯版权,即便告了,也不用担心。输掉这样的官司是不可能的,因为版权法涉及的是原创作品的各个细节,只对拷贝作了限制。雨果并没有从其它地方拷贝《悲惨世界》,他也就不会有事。
专利则不同。它主要涉及的是思想,正如它本身描述的那样,垄断了某种思想的具体实现。
下面是一些假想的文学专利:
专利1:故事里的人物曾经被关在监狱里很长时间,对社会和人类充满仇恨心理,通过在读者心中描绘这样一个故事而实现的交流过程(communication process)。
专利2:在专利1的基础上,故事里的人物在其它人的好心帮助下得到了良心的救赎,由此实现的交流过程。
专利3:在专利1和2的基础上,故事里的人物改变了他的名字,由此实现的交流过程。
《悲惨世界》出版于1862年,假如那个时候存在象上面所列的专利,那么这部小说就侵犯了所有三项专利,因为专利中所有的事情都出现在了小说中人物冉阿让身上。雨果会因此而被起诉,而且很有可能会败诉。专利持有者有权禁止小说的出版,实际上他们拥有小说的审查权。
让我们再看下面这条文学专利:
专利1:故事中的人物曾在监狱里服刑很长时间,后来他改变了自己的名字,通过在读者心目中描绘这样一个故事而实现的交流过程。
由于冉阿让的生活故事符合这些描述,《悲惨世界》就又侵犯了这一款专利。
这些专利中列出来的事迹有可能发生在某部小说的同一个人物身上,彼此之间会有重叠,但任何两条都不完全一样,这也就意味着这些条款全部有效——所有这些专利的持有者都可以去控告雨果。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禁止《悲惨世界》的出版。
你有可能会觉得所有这些条款都太天真,不会有专利局办公员接受它们。而对我们这些程序员来说,现实中的某些软件专利简直让人目瞪口呆——举例来说,欧洲专利办公室批准过进度条(progress bar)和信用卡付费这两款专利。要不是这些行为实在有害的话,我们简直要大笑起来。
《悲惨世界》中还有好多地方会陷入专利的泥淖。用小说笔法描绘滑铁卢战役很有可能会是某项专利,在小说中使用巴黎人的黑话也会是项专利。《悲惨世界》也就又多了两项诉讼事由。
事实上,可以有数不清的、五花八门的专利条款用于起诉象《悲惨世界》这样的小说的作者。文学作品中只要包含了某些专利的思想(或观念),专利持有者就有权要求得到报酬——然而这些根本不会促进文学的进步,它们只会阻碍文学的发展。
还有,一项内容空泛的专利会让所有这些条款都变得无关紧要。想象一下如下的专利:
通过连续多页的叙述结构而实现的交流过程。
一种象是赋格曲或是即席创作的叙述结构。
故事里一些特定的人物之间充满了尔虞我诈,每个人用诡计来对付其它人。
这些专利持有者都是些什么人呢?他们中或许会有象大仲马或巴尔扎克这样写出过这种小说的作家——然而也不是非他们不可。
现实中,你不用写任何程序也能为某个软件思想申请专利。假如上面所列的专利遵循现实的法则的话,这些专利持有者根本不必去写小说、故事、或任何其它东西——他们所需要做的只是去申请专利。
专利寄生公司(没有任何产品而只会恐吓和诉讼)正在逐渐壮大。
有了这么些空泛的专利,雨果用不着为了创造冉阿让这个人物而到处咨询他可能会触犯的专利。雨果还不会到这种地步,因为他根本就不会考虑创作这种类型的小说。
以上类比可帮助非程序员理解软件专利带来的后果。软件专利包含了特性,如文字处理软件的缩写,对电子表格的自然排序。
专利也包括程序中需要用到的算法。它们还包括文件格式,比如微软最新的Word文件格式。MPEG2视频格式涵盖了39种不同的专利。
正如一本小说有可能一次性侵犯很多不同文学专利,一个程序也有可能一次性侵犯很多不同的软件专利。要想在某个庞大的程序中找出它所侵犯的所有专利是件无比烦杂的事情,目前为止也只进行了一次。
在2004年,通过对GNU/Linux操作系统核心代码的分析,人们发现里面侵犯了283项各式各样的美国软件专利。换句话说,在长达几千页的Linux源代码的不同角落,人们找到了到这283项关于计算过程的软件专利的痕迹。
从部长级会议形成的决议来看,他们明显是赞成将专利法用于软件技术的。
申请一项拥有某些“技术特性”的专利会有很多要求。软件专利的支持者们声称,这些要求会把软件专利排除在外——事实决非如此。欧洲专利办公室上诉委员会认为,很容易就可以从“技术上”来描述某个计算机程序。
委员会很清楚地知道,经济与计划委员会第52号文件第1款里面关于“发明”的定义是比较空泛的,它很可能会让所谓的“技术特性”消于无形之中,就好像用纸和笔来书写这种专利一样。
任何有用的软件为了完成特定的任务都必定“可以在计算机上、计算网络上或是其它可编程设备上运行”,而文件第5号第2款居然以此作为禁止该程序公开出版的判断依据。
如果想让软件专利不再阻碍软件产业的发展,做法很简单:不要批准这些法案。2003年,欧盟第一次召开法律条文的司法解释的会议。欧洲议会批准了将软件专利排除在外的修正案,然而部长级会议又撤消了这个决定。
欧盟的公民们,不要再犹豫了,打电话给你们欧洲议会的代表们,督促他们在第二次法律条文的司法解释会议上维持第一次会议时的决议。
· 2005 Richard Stallman (rms@gnu.org). Verbatim copying and distribution of this entire article are permitted worldwide without royalty in any medium provided this notice is preserved.
· Richard Stallman launched the GNU operating system (www.gnu.org) in 1984 and founded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fsf.org) in 1985. Gérald Sédrati-Dinet devised the examples in this article.
后记:
有两处地方感觉翻译不好,一处是那些专利条款,想不好怎样译才算比较妥帖;二是文章结尾部分,搞不清楚所引条文的意义,也就只能望文生义了。要是有读到此文的朋友有更好的译法,还烦请告知一二,在此谢过。[url=http://www.guardian.co.uk/online/comment/story/0,12449,1510566,00.html]Patent absurd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