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年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介绍,这是为更好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同时根据工伤保险用药管理的需要制定,险种适用范围也从基本保险扩大到工伤保险。在中成药、西药品种大幅增加的同时,
儿科药、营养滋补药等六类药品则被完全“排除”在外。
“在保证参保人员合理用药需求的同时,必须控制不合理的药品费用支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说。“根据此次药品目录评审的有关条件,并经专家仔细研究,决定了几类药品在调整药品目录时不予考虑。”
这几类“不予考虑”的药品包括:一是儿科药、预防用药、营养滋补药、美容减肥药等;二是口服泡腾片、口含片、洗身体的各种洗液等剂型;三是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四是含有珍稀动植物的中成药;五是地方推荐的1998年以前的老药和地标转国标的药品;六是与原目录比较,已经有同类产品,且价格贵,非临床必需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