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我今年芳龄“二八”,尚小姑独处,很想很想结婚,只是找不到人嫁。
列位看官可能觉得我不懂爱情强说爱情,非常不幸的是,小女子偏偏略知一二。大学里一段无疾而终的感情经历让我明白,至少和一个人在一起时什么都不做一分钱都不花可以心里开花似的开心才可以叫做爱。爱应该是朴素的。钱能买到的,叫娱乐,当然,钱有时也可以买快乐,比如喜爱的一场电影或一本言情小说,但这种快乐我一个人已经可以“独乐乐”,用不着与“众人乐”。更何况这与“众人乐”还要用洗衣煮饭养娃子之类沉重的代价来换取。
这些年来,为了我的“爱人同志”,我一直忙着寻觅(自称“相亲专家”),马不停蹄地约会。
每回开始对着那个陌生的他,都配合地相处。我盼着了解他,加上新鲜感,两个人迅速就很“熟”了,然后我们就“因为了解而分手”。有一阵子,我觉得自己要得“习惯性失恋”了。开始的伤心三个月到后来的伤心三小时甚至更少,我似乎不懂得伤心了,即使伤心,也只是为了我虚掷的时间。但心中的悲哀倒是越来越沉重,去年的一句歌词唱出了我的心,“只是想好好的爱一个人”,多么难,多么难。
如今女孩子嫁人,如果条件在其中所占的比重大一些,倒要容易得很。有形的,物质的东西总可以求到,无论是大房子还是大房车,只要你本身够本钱,自会有人来“报价”。怕的是你竟想捞“镜中月,水中花”似的爱情。
如今这个年代,“万恶的金钱”主宰着一切,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绑在一块儿,没有爱情怎么容忍对方的脚臭打呼噜及饭前便后不洗手。
我希望有一天我的孩子问我:“妈,你当初为什么嫁给我爸?”我可以笑着告诉她(他):“只是为了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