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出台的原因,在上面这篇文章中,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就是部分大网站擦边、小网站放任,目前执行的监看模式已经根本不能满足需要,这就如不可能有一个部门能实时监看所有的互联网新闻和论坛发帖一样。
两个部委联合出台是分工的需要,视频内容监管是广电总局的职责,而互联网业务管理由信产部负责。网络视频牵涉到两类业务,所有双方共同下文,主导单位应该是负责内容监管的广电总局。
结果如何,我也不好预测,但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广电总局和大的视频网站会找到一条适当的监管之路,就如新闻出版总署、文化部等对网络新闻、论坛、博客等的监管一样,目前在有关部委的支持下,几大综合门户网站发展势头挺好,当然它们也比较好地担负起了相应的监管职责。
从目前情况看,网络视频内容在色情、非法、盗版方面与文字内容相比更多一点,不健康的擦边内容也要多不少,造成的不良影响也要大得多。但这并不是一个文件能解决的。需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服务提供者(网站,建立高效的内容监控机制)、被服务对象(网民,积极举报并被鼓励)三方共同负责,这在论坛监管、搜索引擎内容监管方面,以及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而从视频网站看,由于其对带宽等资源的消耗,门槛已经在迅速提高,与SP相比,高运作成本的视频领域竞争将更加残酷。优酷网CEO古永锵曾指出,要做一个大规模、有影响力的视频分享网站,起码要一亿元人民币,且该领域很快就会像综合门户那样形成三、五家寡头垄断的格局。从目前的发展趋势看,资金已经开始向优酷、土豆等少数几个网站倾斜,而这些领先者也都积极在短期内将资本优势转化为资源、内容等方面的优势,优酷日视频播放量已经超过一亿。而大批中低端网站已很难获得风险资金支持,生存将日益艰难。
回到视频内容监管上,这些领先的视频网站及新浪、搜狐等综合门户的视频频道,一直在积极加强内容监管,它们投入的监管力量远远超过了广电总局的监管机构。优酷、酷六、新传等网站高层都有管理搜狐、新浪等中国领先门户网站经验,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了领先视频网站的一个门槛。反过来看,即使领先的国资背景的中国电信互联星空、中国网通宽带我世界,过去一年也同样未能避免明显在法律允许范围外的内容出现。
正如博客这一草根发表意见的窗口已不可能关闭一样,个人发布视频内容(播客)这样的个人视频发布窗口也很难完全限制,而在这方面的管理上,视频网站和综合门户的播客频道具有明显的优势。何况,目前互联网已经全球一体,大量的境外播客服务商已经在为中国的播客们服务了。如何在政府、网站、网民三者联合组成的高效监管下,促进网络视频领域良性,是各方应该做的,领先网站也应该积极联合起来,建立严格的行业规范,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再看一下互联网监管,就会发现除了互联网接入管理部门外,至少有新闻出版总署、文化部、广电总局都有相应的职能,这是其再传统业务管理中职能的延伸,但目前行业之间的界限已经越来越模糊。而我在《广电总局信产部也“竞合”》 [原创 2008-01-02 ]中也分析了,广电总局和信产部业务管理摩擦也在不断加剧,建立“大部门”已经在十七大上提出,三月的两会应该会作出适当的调整,据说现在已在紧锣密鼓地准备中了,期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