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日),华为方面表示,长达一个多月的“7000人集体辞职事件”昨天已结束,这次部分员工辞职重签是公司内部重新规范的需要,并非针对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来的。
由于这次“主动辞职”人数众多,全国总工会宣传中心一位负责同志表示,目前全国总工会已对该事件展开调查。
据一陈姓华为内部员工表示,“主动辞职”后,前几天公司已与他重新签订了4年的新合同,其职位和待遇延用老合同的,只不过工号改变了,合同的甲方也变成了华为技术。不过在这次“主动辞职”再“竞聘上岗”行动中他赚了10多万元,而且还获得了5天的带薪假期。
而华为方面则表示,华为有部分主管和老员工“辞职完全属于自愿,公司没有强迫行为。”
华为方面拒绝透露是否经过深圳市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并表示这不是一次裁员行为。华为方面解释称,“近10年来,华为通过快速发展,员工人数已达到7万余 人,但也积累了一些问题,聘用主体关系混乱,不利于业务运作,需要重新规范。员工辞职后,绝大部分员工会通过竞岗回到原来的岗位。”
另据透露,这次行动中有100多人没有得到华为的续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