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兽药必须注明主要成份和含量,然而违反此条例的兽药并不少见,其名称竟冠以“消炎王”、“止痢王”、“百炎消”、 “×神”、“××灵”,甚至对其作用夸大其词,什么“一针见效”、“特效”、“一次净”等,以误导消费者。
如果真正是“百炎消”,其它消炎药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所以,首先要对兽药的作用有正确的评价,切勿轻信其说明;
第二,因为没有注明药物成分,如发生过敏反应或中毒时,抢救和治疗将无章可寻,束手无策;
第三,兽医治病时,往往需标本兼治,联合用药,不知药物成分而仅根据其宣传作用来联合用药,有可能因相同的成分而使剂量偏大,甚至出现中毒,也不知是否具有协同作用或拮抗作用。选
用兽药时,千万要慎重,一定要选用知名厂家生产的,标明药物成分和含量的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