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露露也觉得无所谓了,她本来就没对他抱多大的希望,就算要他去上班继续当服务生,一个月四五百块钱还不够塞牙缝。他年轻帅气,又很会哄女孩子,说起那些甜言蜜语来总是一套一套的,整天一副温柔体贴的模样,从不像那些难“伺候”的客人那样,一不高兴就大声喊叫喝斥,说的话要多难听有多难听。很多时候,在客人那里受了气回来,再在他这里感受一种男人所应该有的“优点”,露露只觉得舒服和受用,在心理上也获得了极大的满足。
他另一项更重要的“职能”就是当“保镖”。歌厅里,“小姐”之间为争夺客人,甚至平时聊天因一两句话不和就会吵架打架。碰上这种情况,只要一个电话,他随叫随到,三下两下就摆平了。特别是有一次,他来接露露下班时,正好碰到有警察来歌厅检查,歌厅开在地下室,出口已经被警察堵死,所有的“小姐”都被命令蹲在包房外面的走廊里。
他却趁着混乱之际拉起露露跑到歌厅的一个角落,爬过墙头,从另一个隐蔽的出口逃了出来。来到大街上,露露发现自己还穿着高开衩的“工作服”,高跟鞋也被挤掉了,他就把自己的皮鞋脱下来让露露穿着,自己光着一双穿袜子的脚。后来,两人走过人行天桥去街对面打车时,很多人都看着他们,他目露凶光地喝道:“他×的看什么看,没看过吗!”这时候,露露心里想到的是:养这个人也不是白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