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出我和前夫的离婚究竟是谁的错,两个人在一起不合适,就好合好散了。父母都没说什么,我离婚那年,只有27岁。27岁的女人离婚,在当时还是稀罕事。我的同学们总是开玩笑地说,他们还没有结过婚呢,我都已经完成了一次婚姻历程了,真是前卫得很。我也不觉得有什么,第一次婚姻,并没有切肤之痛。
可是和潘越结婚就不同。遇见他那年,我已经30岁。尽管爸爸妈妈都是开明的人,他们仍然认为婚姻是一个女人的归宿,所以极尽可能地托人安排相亲给我。可能是因为太挑剔,我见到的那些男人,或者自恋猥琐,或者是油头粉面,没有一个能入得了我的眼。所以见到潘越之前,我也并没有抱多大的希望。
直到我见他的第一眼,才彻底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种叫一见钟情的事情存在着的——他有着那么干净而温暖的笑容,像是暖冬的阳光,有感染力却不会灼伤人。潘越也是离过婚的,他说几年前他的前妻在大洋彼岸给他寄来了离婚协议书结束了他四年的留守生活,他说他一直在寻找着真正属于自己的女人,直到遇见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