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ction 对象

王朝other·作者佚名  200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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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新的函数。

语法 1

function functionName([argname1 [, ...[, argnameN]]])

{

body

}

语法 2

functionName = new Function( [argname1, [... argnameN,]] body );

参数

functionName

必选项。最新创建函数的名称

argname1...argnameN

可选项。函数接收的参数列表。

body

可选项。包含调用该函数时被执行的 JScript 代码块的字符串。

说明

函数 JScript 中的基本数据类型。语法 1 创建在必要时由 JScript 转换为 Function 对象的函数值。JScript 在调用函数时将用语法 2 创建的函数转换为 Fnction 对象。

语法 1 是 JScript 中创建函数的基本方法。语法 2 是用于显式创建函数对象的另一方法。

例如,要创建将传递给它的两个参数相加的函数,可以用两种方法中的任一种完成:

例子 1function add(x, y)

{

return(x + y); // 执行加法并返回结果。

}

例子 2var add = new Function("x", "y", "return(x+y)");

在两种情况下,都可以用如下代码行调用该函数:

add(2, 3);

注重 在调用函数时,请确保包含了括号和必需的参数。调用函数时不用括号导致返回函数的文本而不是函数执行的结果。

属性

arguments 属性 caller 属性 constrUCtor 属性 prototype 属性

方法

toString 方法 valueOf 方法

要求

版本 2

请参阅

function 语句 new 运算符 var 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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