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Java的其他任何对象一样,需要用new在内存堆里创建违例,并需调用一个构建器。在所有标准违例中,存在着两个构建器:第一个是默认构建器,第二个则需使用一个字串自变量,使我们能在违例里置入相关信息:
if(t == null)
throw new NullPointerException("t = null");
稍后,字串可用各种方法提取出来,就象稍后会展示的那样。
在这儿,要害字throw会象变戏法一样做出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情。它首先执行new表达式,创建一个不在程序常规执行范围之内的对象。而且理所当然,会为那个对象调用构建器。随后,对象实际会从方法中返回——尽管对象的类型通常并不是方法设计为返回的类型。为深入理解违例控制,可将其想象成另一种返回机制——但是不要在这个问题上深究,否则会碰到麻烦。通过“掷”出一个违例,亦可从原来的作用域中退出。但是会先返回一个值,再退出方法或作用域。
但是,与普通方法返回的相似性到此便全部结束了,因为我们返回的地方与从普通方法调用中返回的地方是迥然有异的(我们结束于一个恰当的违例控制器,它距离违例“掷”出的地方可能相当遥远——在调用堆栈中要低上许多级)。
此外,我们可根据需要掷出任何类型的“可掷”对象。典型情况下,我们要为每种不同类型的错误“掷”出一类不同的违例。我们的思路是在违例对象以及挑选的违例对象类型中保存信息,所以在更大场景中的某个人可知道如何对待我们的违例(通常,唯一的信息是违例对象的类型,而违例对象中保存的没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