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电子监管’,可以加快口岸验放速度,促进‘大通关’建设,并有效解决检验检疫人力和物力资源不足的问题,进一步促进检验检疫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福建检验检疫局在“电子监管”推广方面颇有心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该局的相关负责人列举了相关数据和案例加以佐证。
目前,福建检验检疫局在海港口岸已经运行了“入出境船舶电子检验检疫系统”。据测算,自该系统于2003年在马尾运行后,经过一年多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应用,已经在马尾检验检疫局、宁德检验检疫局、福清检验检疫局、莆田检验检疫局和台江办公室办理了入出境船舶检疫5698艘次、打印相关证书5790份,有效提高了口岸入出境船检速度和效率,共为船方节省非生产性滞港时间2587.24小时,节约人力时间2980小时,合计产生经济效益190.55万元。另外,“检验监管决策支持系统”(ISD)的投入运行,也为福建检验检疫局选择模式和实时调整抽检比率提供了数据验证。
对于福建检验检疫局来说,以上仅仅是该局自行开发的信息化系统所取得的部分成效。在“电子监管”建设方面,福建检验检疫局在大力推广国家质检总局的“出口产品电子监管系统”(以下简称“总局系统”)的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了该局自行研发的信息化系统。
昨天——倾其全力 搞好试点工作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关于出口产品电子监管系统测试试点及试点安排的通知》和《关于出口产品电子监管系统测试、试点及推广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福建检验检疫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福建检验检疫局出口产品电子监管系统试点工作方案》,并对3种试点产品(蔬菜、电池、木质包装)的企业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筛选,首批推荐了7家试点企业进行试点。
去年10月28日至11月12日,福建检验检疫局举办了3期“国家质检总局出口产品电子监管系统培训班”,并取得良好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总局系统”在该局的试点工作,去年11月26日,福建检验检疫局分管信息化建设的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就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增加技术专家小组、合力推进试点各项工作达成了共识。到了去年12月底,福建检验检疫局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再次与“电子监管”开发组一起,对“总局系统”进行了优化测试,并把大宗商品“鞋类”纳入了“总局系统”测试范围,取得很好的效果,同时,福建检验检疫局还协调九城公司驻福州办事处的技术人员,为7家试点企业申请了电子密钥,并为其中4家企业安装了企业端软件,为下一步推广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安排的135种产品的“电子监管”体系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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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锐意进取 自行研发信息化系统
在大力推广“总局系统”的同时,福建检验检疫局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信息化系统的自行研发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例如,上文提到的“入出境船舶电子检验检疫系统”就是福建检验检疫局自行研发的,该系统可以对企业申报的电子数据进行智能判定并确定检疫方式,有效地规范各口岸船舶检疫的查验尺度,统一了业务流程。
目前,“视频监管”已经成为福建检验检疫局深化“电子监管”工作的重点之一。目前,福建检验检疫局建成了福州空港旅检现场视频监控系统;马尾检验检疫局先后在青州港区、马尾港区、中钢码头的港口将“视频监控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并在两家出口烤鳗企业建立了“VIOGATE网络影像监控系统”;泉州检验检疫局在肖厝港口岸的三梅5万吨码头启用了“电子监控系统”;福清检验检疫局制定了《福清局实施电子监管试点工作方案》;马尾检验检疫局和南平检验检疫局对进口废纸经营企业的拆包分拣现场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实现口岸局、目的地局的远程监控。据介绍,“检验检疫远程视频电子监控系统”和“企业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在福建检验检疫局辖区内的口岸和企业的推广,福建检验检疫局完成了对辖区内出入境船舶、人员、货物和产品生产的要害点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从而实现了口岸货物的快速验放和重点产品的严密监管的工作目标,进一步优化了通关环境。
在数据电子监管方面,福建检验检疫局自行研发了“检验监管决策支持系统”(ISD),并于2004年2月开始在福建检验检疫局系统全面运行、使用,成为与模式转变、检验监管相配套的重要治理措施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转变的决策依据。
明天——步步为营 稳步推进“电子监管”
据了解,下一步,福建检验检疫局将认真总结前一段“总局系统”试点工作的经验,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完善“电子监管”数据平台的建设工作,并结合福建检验检疫局自身的工作特点,大力推进“电子监管”,把检验检疫“大通关”建设不断推向深入。在福建检验检疫局“电子监管”建设蓝图中,未来主要是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是加强宣传力度,收集、研究“国家局系统”在运行过程中所碰到的问题,及时汇总并反馈研发部门,并积极跟踪“总局系统”的建设情况,利用福建检验检疫局数据集中和网络化的优势做好“总局系统”的优化、测试、培训等工作。帮助企业选择安装适合、有效的质量控制治理软件,保证出口产品电子监管系统数据的质量和传输畅通。
其次是积极、稳妥地推广“总局系统”。一是落实电池、木质包装、蔬菜这3个产品在福建检验检疫局系统5个单位7家企业的试点工作;二是争取在国家质检总局全部下发135种产品监控项目之前,完成相关治理处对其中由福建检验检疫局组织编写监控项目的7种产品试点工作,并将上述10种产品在所有分支机构试点;三是选择国家质检总局推出的135种产品目录内或目录外的属福建省大宗出口商品(如鞋类、信息设备、小家电等),由福建检验检疫局先行组织试点。
第三是自我研发系统的完善与接轨。福建检验检疫局将聘请国家质检总局的专家与该局自己组建的专家组成评估验证小组,对福建检验检疫局自行研制的“检验监管决策支持系统”(ISD)、“入出境船舶电子检验检疫系统”、“福州空港旅检现场视频监控系统”、“港口视频监控系统”、“烤鳗企业的网络影像监控系统”、“进口废纸经营企业的拆包分拣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以及各分支局开发的“电子数据监控系统”等信息化系统进行相应的评估,并根据评估小组评估意见,对相关系统进行优化、整合、规范和清理,并积极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