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so说“新媒体不是个媒体”。不过新媒体既然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也就逃脱不了被广告所追逐的命运。但新媒体上的营销尝试不应该是传统的强制性的侵入式广告内容,这在过去已经有多个失败的案例了。就连Google的Adwords和Adsense这种弱侵入性的广告,在MySpace上的表现都不如人们当初的想像。
在新媒体,尤其是SNS网站上的广告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尽管eMarketer的一份报告认为美国广告主在社交网站上的广告投入在2008年将增长70%,达到近16亿美元。三月初的《商业周刊》上有一个关于Widgets的特别报道,其中一篇“Why Widgets Don’t Work”文章,我觉得说的同样也是SNS广告面临的难题:SNS中的广告之所以效果不佳,是因为人们使用SNS时的行为与思维并与传统的广告不匹配。
在Web1.0年代,大多数人使用互联网的方式是在“接受”信息,这时候各种横幅广告大行其道,也行之有效;到了人们习惯与使用Google搜索引擎的时候,我们在“搜索、选择”某种特定的信息,Google Adwords广告通过关键词正针对我们对某种特定信息的需求;而到了SNS时代,我们在Facebook上,往往没有特定的目的,我们只是去逛逛(hanging out),去看看朋友的近况,去和朋友交流。我们所关心的就是SNS网站上的朋友,我们关心的内容已经在SNS网站上了,而不再需要一个广告链接。
“A Google user is walking into a store. A Facebook user is walking into a bar.”由于存在这种用户行为和需求的差异,在SNS上的广告就不能再用传统的媒体思路,而应该从融入用户的社交的思路来考虑,类似keso所提的“对话”。Facebook的Beacon广告算是在社交广告上的一种创新的尝试,不过Beacon却遭遇了众多的隐私争议。如何在SNS中更灵巧地将用户的注意力转化为商机,这是SNS网站需要面对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