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搜索引擎绝没有到最终形态,相反,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这已经是业界的共识。这也是为什么在硅谷和世界上的其他一些地方,还有很多人在进行互联网搜索引擎技术的研究,曾出不穷的新的搜索引擎也说明了这一点。
解决信息传播中的有效性和清晰性,这大概可以理解为搜索引擎所一直要作的事情。所谓有效,就是用户通过搜索引擎所得到的信息是符合其搜索初衷的;而清晰,则是说用户所得到的搜索结果应该是真实可信的且有较高使用价值。
举个例子,我想买一部汽车,在搜索引擎输入“汽车品牌及型号”,我希望获得的结果是有助于我这次购买行为的所有信息,但是,如果在搜索结果中出现汽车模型玩具或者汽车模特之类的信息,则可以认为是缺乏有效性的,而如果出现诸如历史型号或过期优惠活动,则可以认为是缺乏清晰性的。不难发现,有效性的评价基于较高的主观意识,更依赖于搜索初衷,而清晰性则更强调信息的客观存在价值。
在用户进行互联网搜索的时候,我们输入关键字,点搜索,整个过程十分简单。我不认为基于目前这种简单的人机交互能够达到理想的有效性和清晰性。所以很多时候用户们作的是,尝试使用不同的关键字搜索,或者去最理想关键字搜索结果的高排位社区看看。基于刚才的例子,可能搜索分为“购买+汽车品牌及型号”,或“汽车品牌及型号+售价”,以及“汽车品牌及型号+4S店”,用户也能愿意访问一些汽车社区网站。
基于有效性和清晰性这两个标准,我认为搜索引擎在现阶段应该在人机交互这一环节有所加强,即尝试获得更多的关于用户搜索主观度的信息,然后用计算机处理进而获得更清晰的信息。
同时,互联网信息标准的推广和执行在这个时候越发显得重要,因为数据挖掘很大程度要求所处理的数据有一定规范的存贮方式和格式。这一点国内互联网站作得不好,极少有网站能够通过W3C标准的代码验证。其实这种代码验证并不只是对于浏览器兼容性的判断,更具有一种前瞻性——只有互联网的信息以某种机器习惯的方式存储的时候,互联网信息才能更好的以一种人类习惯的方式表达。(责编admi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