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哥拉允许外资有条件开采黄金

王朝首饰·作者佚名  200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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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哥拉国家通讯社31日报道说,安哥拉政府最近颁发了有关勘探开发黄金等战略矿产资源的新条例。

根据新条例,私营企业和外国公司必须依据《安哥拉地质勘探开采法》和有关投资条例取得特别许可证后,才可投资勘探开发黄金等战略矿产资源。

新条例规定,许可证发放必须先获得安哥拉政府内阁批准,并签署行政管理协议。协议签署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涉及矿产资源的认定、勘探和评估投资,第二次涉及矿产资源的开采、加工和贸易投资。获准开采战略矿产资源的企业,在开采期头5年内投资不得超过2500万美元,并应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安哥拉经济发展一直依赖石油和钻石,并曾内部规定禁止外国资金参与战略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此间观察家认为,这次颁布的新条例是安哥拉政府为实现国民经济多元化所采取的重要措施,有利于经济加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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