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史上最恶毒后妈把女儿打得狂吐鲜血”的帖子,引发了网友的愤怒,“史上最毒的后妈”差点被口水淹死。可后续报道披露,那些鲜血是因为小慧患有凝血功能障碍等多种疾病,警方调查也显示小慧根本没有如媒体所报道的被打骨折迹象,这根本就是天大的谎言和纯粹的新闻炒作,后妈蒙受了天大的冤屈——于是,一场对“最毒后妈”的讨伐迅速转化为一场对网络暴力的反思,不少评论者认为这是继铜须事件、虐猫事件、烧狗事件后网民制造的又一起网络暴力。
是网络暴力吗?我原来也持这种观点,但后来我的看法改变了:并不存在什么源于网络某种属性所特有的暴力,网络暴力是评论者臆想出的一个伪问题。
看到“史上最恶毒后妈把女儿打得狂吐鲜血”的帖子和图片,网民不分青红皂白对后妈进行了充满话语暴力的道德讨伐——这被许多人当做批判网络暴力的证据。我认为,这不是什么网络暴力,而是有人在利用网友的正义感和公众对丑陋的道德义愤。面对一个女孩遍体是伤、浑身是血的照片,还有文字的描述和渲染,不要说普通易感情用事的人,再理性再冷静的人也不会无动于衷,良知和道德感会驱使他迅速表明自己的态度,表达对丑恶的痛恨和对弱者的悲悯。网民激烈的反应,恰恰表现出社会一种可敬的疾恶如仇道德感。网络后面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木偶,对这样的图片无动于衷无比冷静,才是可怕和可悲的。
这不是网络中所特有的现象,真实的空间这种表达可能更激烈。某地曾发生过一起群体性暴力事件,该地水果批发市场临时工因某事殴打一个“棒棒”(搬运工),有好事者高喊“公务员打人”了,正是这个声音激起了围观者某种反感欺侮弱者的道德义愤,不明真相的公众一起围殴打人者,由此引发一起群体事件——不少地方都发生过类似事件,警察进村巡查办案,有人恶作剧地喊一声“警察打人了”,谣言立即会引起围观者更大的骚动,有的甚至会演变成严重的警民冲突。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有这种体验,如果突然听到了某个刺激性的丑恶事件,许多人立刻会咬牙切齿恨不得将作恶者碎尸万段。这种普通人的道德义愤引发的群体暴力,并非网络特有,更不是源于网络某种特性,而是在现实空间中普遍存在。如果非说弱点,这是人性、人群的弱点,而非网络滋长出的弱点。
甚至因为网络空间的虚拟性,这种道德义愤驱使的暴力所产生的伤害,会因为网络的虚拟而得到缓冲和减缓。想象一下,如果现实中面对面地一群人看到“恶毒后妈把女儿打得狂吐鲜血”的场景,后果可能不堪设想,那个后妈承受的可能不仅仅是几句道德口水和话语暴力,不仅是“最毒妇人”的污名,深浸于某种正义感中、被激怒的群众是什么暴力的事都干得出来的,历史和现实中都不缺这种暴民群殴的悲剧——而在网络上,网民只是以键盘为武器,暴力只是表现在话语上,伤害的至多是隐私权和名誉权这些相对较轻的权利。从这个角度看,网络倒是一个防止直接暴力的防火墙。
更重要的是,网络虽然有时容易“意气用事”,但网络的开放使它有一种强大的自我纠错功能,正如熊培云君所言:好在有互联网,在民愤的龙卷风正在成形之际,后续信息迅速抵达并瓦解了虚假事实。它也间接证明,在信息渠道通畅的前提下,所谓“错误言论”与“虚假信息”并不危险。真正的危险在于信息一经发布便成真理,没有任何可以援手的纠错机制。当人们指责互联网带来种种话语暴力时,我却看到了互联网的可爱之处,因为它的开放与平等能迅速完成纠错。若非如此,这位“史上最恶毒的后妈”恐怕早就像《西西里的美丽传说》里的女主人公一样为千夫所指、遭遇不幸了。
从另一个角度看,是谁的错就是谁的错,谁的行为侵犯了别人的权利就追究谁,别把个别人的错以“网络暴力”的全称让网络来承担。比如在“最毒后妈”事件中,首先要追究的是那个制造和传播谎言的人和报道了假新闻的媒体,他们利用了网民的正义激情,他们为了吸引眼球和其他利益制造了噱头——其实每起类似网络事件中都有这样的人,可以依法直接追究其责任。含糊地说网络暴力,把个别人的责任混和于大众中,把责任推给所有参与的网民,容易让真正的违法侵权者逃脱法律追究。
网络暴力不能成为一个筐,成为那些真正行使暴力、侵犯权利的人可以推卸责任的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