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庸的经典作品《天龙八部》中,一个“带头大哥”引发了太多的故事,虽然到头来自己以死谢罪,但也留下很多后遗症,光人命就有谭公谭婆、赵钱孙、山东单家以及那个什么和尚等好几条。无独有偶,网络上也有这么一个写博客的著名“带头大哥”,虽然他还没有以死谢罪,但还是被警察叔叔带走了。那么,这个“带头大哥”又给互联网行业带来什么后遗症了呢?
第一:博客实名制。直至案发后上千万的粉丝才发现,自己真心拥戴的,甚至花了数万元衷心孝敬的大哥竟然所有的资料都是假的。姓名是假的,年龄是假的,简历是假的,一切都是假的。前一阶段,网络上在讨论是否应实施网络实名制的问题,核心的焦点是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权保护问题,但是从现在的“带头大哥”案来看,实施网络实名制是有必要的,至少在具有一定公众效应的博客中实行实名制是有必要的。
第二:QQ群监管问题。QQ只是一个工具,不管是任何工具,都在于人们怎么使用,善良的人们在利用它,居心叵测的那些人也在利用它。但是不管怎么说,QQ或多或少是必须承担一定的监管责任。
第三:网络炒作的底线。这个就不多说了,尤其是网络媒体的编辑要注意。
第四:博客的声誉问题。带头大哥的出事,把博客声誉问题又一次推到风口浪尖。
第五:网络荐股的合法性。虽然一个“带头大哥”倒下了,但是更多的“带头大哥”仍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而实际上,不管是用什么名义推荐股票,网络荐股者只要一收取费用,就值得商榷。网络荐股只要不收费,可以随便来;只要一收费,就是违法的,刘兴亮的私人律师孙红霞如是说。
第六:博客的社会公共利益责任。达到一定地步的博客及所载的内容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公共利益责任。
第七:推荐媒体要否承担监管责任?传统媒体可供参照,传统媒体是要负责任的。
电影《英雄本色》中,狄龙问周润发:“你相信神吗?”,周润发回答“相信,因为我就是神”。眼中无神,心中有神!请不要再相信什么“股神”、“钱神”,做好自己的那一摊子事情,那你自己就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