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1日电(记者孙闻)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局21日发布了《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纲要明确提出,我国将建造排水量3000吨级,具备远海航行能力,可搭载直升机的海监船1艘,提升海上执法能力。
此外,根据纲要,“十一五”期间我国还将建造排水量1500吨级,具备中远海航行能力的海监船2艘;建造排水量1000吨级,具备中近海航行能力的海监船4艘;购置并改装Y-12Ⅳ型海监飞机两架、Z9A型海监直升机一架。
纲要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形成基本覆盖我国管辖海域的立体化、全天候的海上监控能力,实施管辖海域定期巡航制度,强化巡航监视,提高发现、识别、监视、跟踪和驱离能力,实现对重点海域非法侵权事件的有效监管。建立和完善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管理协调机制,健全海洋维权应急工作体系。加强领海基点保护与管理,严格我国管辖海域无害通过、涉外海洋科研调查、专属经济区人工构造物、紧追和登临等制度管理。
纲要指出,未来我国将进一步加强海洋行政执法,强化海洋渔业、海上交通运输、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等的巡视、监察和处置力度。推进无居民海岛、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等的执法管理,提高对海岸工程、海洋工程、沿岸陆源排污的综合执法能力。切实维护海洋资源开发秩序,保障海洋开发利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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