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科学家的社会责任

王朝科普·作者佚名  2008-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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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近5月,随着科学普及宣传周的临近,又一轮科普活动开始进入活跃期,在干部群众中,爱科学、讲科学蔚然成风。许多科学家、院士相继走上科普讲堂,直面公众,就自己的研究领域向公众传播相关科学知识,同时介绍科学方法,传递科学思想,展现科学精神。这些现象着实让人欣喜。

然而,细观我国目前的科普工作,不难发现:我国参与科普的科学家“老龄化”现象比较突出。在各类科普报告中,七八十岁、已退休或即将退休的老科学家演讲者占绝大多数,四十岁上下的科学家却很少出现在面对公众的科普场合。这部分群体,正是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中坚力量,但科普阵营中难觅他们的身影。

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观点无非两种:科研工作太忙,压力太大,没有时间和精力参加科普活动;科学工作者的本职工作是科研,科普是做不好研究的人才会热衷的事情。

实际上,两种观点都有片面性。因为他们生发于同一个认识:科普工作并不是科学家的责任,参与了,是额外贡献;不参与,也无可厚非。

科学家只需做好科研,是否就真的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在对科学负责的同时,科学家对社会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科学家作为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的专门人员,是科学知识的发现者,科学方法的实践者,科学思想的保有者,以及科学精神的传承者。如果说哪些人最适合进行科普活动,科学家应该当仁不让。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科普作为一项职责,是固化在科学家这一职业当中,由科学家职业本身的特点决定的。只有让公众了解了科学,才能理解科学,从而正确地支持科学向前发展。因此,选择了做科学家,就等于选择了承担科普这项责任。

从事科学工作是辛苦的,开展科普活动也很辛苦,但这项公益事业有助于科学的广泛传播,同时有助于实现科学家的人生价值。科学家应当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贡献更多力量。

《人民日报》 ( 2008-04-10 第14版 )

王 珺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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