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等部门要求抓紧制定《科技进步法》配套制度

王朝科普·作者佚名  2008-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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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6月17日电 “对不符合《科技进步法》规定和精神的法规政策,有关方面要及时修改或废止;对需要制定配套实施细则的,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研究制定,推动有关扶持措施从制度和程序上加以细化和落实。”今天,记者从科技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科技部将认真制定科技立法规划和计划,结合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实施细则的制定,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多个层次构建和完善《科技进步法》的配套制度体系。

《科技进步法》已于2007年12月29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针对当前制约我国科技进步的制度性问题,进行了一系列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创新,突出了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对不同类型企业的技术创新规定了相应的扶持措施;强调了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和原则,明确了财政性科技计划和基金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规定了项目承担者转化和应用科技成果的义务;确立了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制,建立配置、整合科技资源的协调机制,规定了科技资源管理单位的开放共享义务;在要求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同时,强调营造宽容失败、鼓励探索的学术环境。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综合采取财政资助、税收优惠、政府采购、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多种措施,激励和保障资助创新。

日前,全国人大法工委、科技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的通知。据科技部政体司司长梅永红透露,科技部除了加强宣传培训、举办高层座谈、制定配套制度外,还将建立专业的队伍对《科技进步法》的实施开展调研和评估。

又讯今天,科技部召开《科技进步法》专题辅导讲座,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司长张建华作了题为《按照科技进步的内在要求完善科技进步的法律制度》的解读性报告。

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做好贯彻落实该法的准备工作,提高科技部的依法行政水平,科技部组织开展了此次专题学习活动。张建华按照科技进步的内在要求,从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加大科技投入和整合科技资源、鼓励科学探索和技术创新活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对《科技进步法》的主要制度措施进行了讲解。

科技部机关全体公务员、各事业单位和科技日报全体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分别在各个会场参加了专题辅导讲座。

(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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