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吠叫扰民最高罚500元(图)
2011-11-02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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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在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被表决通过。这条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规定,市民个人饲养宠物造成噪音拒不改正的,将处以500元罚款。养小狗还得“轻声细气”?此条例一出引起了市民的强烈反响。
宠物被限发声自由
宠物主人:
如何定义宠物噪音?关键是落实
“爱叫是猫狗等动物的天性,但社区毕竟是人住的地方,让人居住的环境清静点是可以理解的,但究竟叫多大才算扰民?谁来执行?罚款到底能不能达到控制宠物叫声的效果,这都是问题。”来自龙岗的宠物主人墨墨对记者表示。
很多主人对宠物扰邻还是有愧疚的,会尽量让它小声或者训练,罚款只是针对主人的,但是有时动物的天性很难改变,到底罚款有用么?墨墨表示,她认为该条例针对治理宠物噪音的执行过程容易给人钻空子:“首先宠物噪音的标准无法量化?而且一般会由物业来执行,罚了钱归谁?拿来做什么?谁来保证物业和社区不会巧立名目敛财?”
“如果宠物只是因为生病、饿急了等原因一时吵闹,结果遭到同社区的投诉,执法的人找上门宠物却不叫了怎么办?算扰邻还是不算?如果真处罚之后宠物还闹腾怎么办?多久之内再犯罚一次,跟交规一样只要犯就罚,多次加倍,还是怎么认定?”墨墨觉得该条例针对宠物噪音的规定还需明确:“如何落实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