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与立志于做网络雷锋的网站拥有者无关,本文专门探讨社区电子商务中的版主问题。
我们很清楚在这几年间,社区型的网站领域发生了什么:大众热点从“内容为王”的web2.0,转变成SNS,从难以赚钱的SNS转变为SNS+UGC。然而,真正在做社区电子商务实践的人认为:我们需要的其实是社区,社区可以是DIGG,可以是SNS,也可以是传统的BBS。鲜果今天发布公告,宣称自己跟新浪、海内合作了,宣称自己开放的与一切可以合作者合作。在海内,共享热文就是共享鲜果的热文了。
但是,作为真正的实践者和经验主义者,我还是认为真正的赚钱并且成功几率高的社区还是以BBS为主体的,并且是垂直行业的。这个行业必须有源源不断的广告费给网站输血,同时这个行业必须有足够的用户群体。
群体意味着这个“社区”其实是一个虚拟的“社会”,社会需要组织形式和权力结构。在这个群体中,版主是极其重要的一个阶层。版主是虚拟世界的权力象征,各级版主构成了虚拟世界的权利形态。如果不涉及真实世界的利益,这个虚拟社会的形态仅仅是虚拟而已。但,我们必须考虑虚拟形态对于商业化的影响。2008年6月初的厦门小鱼论坛版主迁徙事件就是商业化的一个阵痛。无论小鱼论坛最终结果如何,作为网站的所有者和运营者不得不考虑这样的问题:虚拟世界会不会因为权力阶层的瓦解而瓦解?虚拟世界的瓦解是否会影响真实世界的商业利益?
我理性地分析过社区的版主角色的利益属性模式,这个模式一般有三种:
一、“意见领袖”。自然形成的社区,民主的氛围导致意见领袖的产生。
意见领袖是虚拟社会的意识的领导,虚拟社会的无冕之王。
意见领袖代表的虚拟社会类似现实社会的资本主义,民主、权力分散。
意见领袖可以引导和影响商业利益。
意见领袖与社区的“王权”之间一般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和依附关系。
二、“职业版主”。商业化或者半商业化论坛,雇佣机制的版主。
职业版主因利益而做版主。
职业版主难以担负意见领袖的使命,至少民众不会认为一个为五斗米折腰的人会代表自己的诉求。
职业版主一般站在网站拥有者利益一边,是王权的拥护者或者依附者。
职业版主是王权商业利益的执行者或者代言人。
三、“官本位”。官本位社会,王权至上,利益地位低于王权。类似现实中的封建社会。
“官本位”版主的权力就是一切,版主为权而生,不是为利而生。
“官本位”版主的权力是王权赋予的。
“官本位”是王权的维护者,是黎民的管理者。
“官本位”忽略了真正的商业运作,版主不允许有商业利益诉求。
在实践中,我深深发现,官本位的社区,运营成本很低,但是商业利益实现的效率也非常差。意见领袖社区商业化阻力很小,社区所有者商业诉求的实现相对容易。
根本原因是什么?仔细想一下马云在赢在中国里面多次说的一个词:执行力。真正的商业执行机制绝不能依靠非商业的合作关系,实际的商业操作执行者绝不是版主。而是版主之外的商业运作团队。依附版主的条件是共享天下,王权说:NO。
有人说,王权至上的官本位岂不是很好的方式?呵呵,考虑这个问题:虚拟的约束在现实的利益面前不堪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