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遭遇美“337调查” 律师呼吁中国企业积极应诉争取权益
2008年8月30日,我国又有6家LED企业即半导体照明企业,被控涉嫌专利侵权而将面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的“337调查”。
加上此前已有6家中国大陆LED企业被起诉且其中4家被列入ITC“337调查”名单,今年以来,我国已有12家LED企业遭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不包括我国台湾地区企业)。
美国针对中国大陆产品实施的“337调查”,自2002年以后开始骤然增多。从2002年至今,ITC启动针对中国大陆产品的“337调查”已达65起,占同期调查总量的48%。
作为代理我国企业337应诉案件最多的中国律师之一,立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加斌律师在日前举办的2008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上的专题演讲中,不断呼吁我国对美出口企业,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公司进行必要的知识产权调查;中国企业根据外国企业的样品或图纸进行生产时,应在合同上约定知识产权免责条款。
同时,他强调,当遭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时,我国企业一定要积极面对,勇于应诉,尤其是当全行业利益受到波及时,利益关联企业应当携起手来,避免陷于被动局面。
中国企业卷入LED纠纷
自1997年以来在美国境内不断攀升的LED专利诉讼案件,在2008年2月,首次波及到了中国企业。
LED(LightEmittingDiode),发光二极管,是一种固态的半导体器件,它可以直接把电转化为光,具有光效高、寿命长、耗能少、无污染等显著特点,广泛见于日常生活中,如家用电器的指示灯,汽车后防雾灯等。可以预见的是,不久的将来,半导体照明定会广泛进入家庭取代传统照明,所有有光源的地方都将采用半导体照明。
今年2月20日,美国Rothschild女士对包括6家中国企业在内的全球34家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向ITC提出申请,要求对这些企业进行行政制裁。
拥有5项美国专利的Rothschild女士,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退休教授、化学博士。此次诉讼围绕其所拥有的第5,252,499号美国专利(“499专利”)进行。
美国“499专利”是关于半导体材料及其制造方法的发明,其发明名称为:“具有低双极电阻率的宽带隙半导体及其制造方法”(主要针对II-VI族化合半导体),1993年10月12日获得授权。
原告申请了普遍排除令。按照“337条款”,这意味着假如原告胜诉,一旦普遍排除令发出,非列明在案的企业也将受到同样直接的影响,产品将被拒之美国市场之外,即被告国的整个LED照明产业,包括上中下游产品,都不能进入美国。
美国499号专利共包括22项权利要求,原告在此案中主张了其中4项权利要求。
被告的企业34家,包括日本11家,台湾地区8家,中国大陆6家,韩国3家,美国2家,新加坡、芬兰、马来西亚和瑞典各1家。摩托罗拉、日立、诺基亚、索爱、东芝、LG电子等诸多国际知名企业也在其中。
中国大陆的6家企业为:深圳市渊明电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洲磊)、广州市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佳光电子有限公司、深圳超毅光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凯信光电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雅佳誉电子有限公司。
事实上,早在2005年,针对LED巨头,如日本的丰田合成和日亚化学、美国的Cree公司、德国的欧司朗和飞利浦等,Rothschild女士就其499专利,已在美国发起多次专利诉讼。
此次诉讼,ITC最终确定31家企业为被调查对象。其中,深圳凯信光电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雅佳誉电子有限公司未列入调查名单。
据代理深圳渊明和广州鸿利光电子应诉的王加斌律师透露,在经过近6个月的调查程序后,日前,两家中国企业已成功与原告方达成条件优惠的全球和解。另外两家中国企业也已通过和解解决问题。
关于具体和解的内容,王加斌律师称不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