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迪脱缰冲上马路被撞死(图)
2011-08-01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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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晚上,南京市白下区白下路环北市场门口,一辆由东向西正常行驶的厢式货车突然一个急刹车,紧接着是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受害者不是人,而是一条泰迪犬。马路上货车撞死了脱缰的宠物狗,到底如何赔偿呢?
现场回顾
刚买3个月的小狗挣脱了绳索
前天晚上11点半左右,在白下区白下路环北市场门口,一辆白色厢式货车正由东向西正常行驶中,突然,一条黄色的泰迪犬从侧面窜入了车下,货车紧急刹车后,还是把这条马路上乱窜的宠物狗给轧死了。
眼见开车撞死一条马路上乱窜的小狗,驾车司机急忙下车,紧接着,旁边人行道上一年轻女孩跑了过来,看到小狗已经躺着不动了,除了嘴角还在向外渗血,地上还有一摊血,女孩抱住小狗失声痛哭。据这条遭撞身亡泰迪熊宠物犬的主人刘小姐称,她这条宠物狗刚买了3个月,但已经非常有感情了。刘小姐说,事发前,她用绳索牵着小狗经过附近时,狗突然挣脱绳索跑掉了,“我赶紧跟着追,就一眨眼的工夫,没想到就被车撞死了。”这时旁边几位路过小女孩目击惨祸后,看着这条遭撞小狗浑身抽搐几下后身亡,禁不住也跟着伤心的狗主人掉起了眼泪。
各方说法
小狗主人 要求对方赔偿两千元
由于爱犬转瞬之间命丧车轮之下,难以接受事实的刘小姐,最终向撞狗车主张某提出了赔偿要求。刘小姐认为,她的这条宠物犬泰迪熊,购买时就花了2000块钱,再加上养狗的3个月里,她和这条被轧身亡的宠物犬早就结下了深厚的感情。“现在它不仅仅是一条狗这么简单了。”面对已没了生命的宠物犬,满脸泪水的刘小姐捧在手上仍不舍得放弃。刘小姐介绍说,她把狗狗买回家后一直像照顾孩子一样照顾它,洗澡喂食,训练陪玩,投入很多,现在希望撞狗车主至少能赔2000元。
由于刘小姐坚持要车主赔偿,车主张某万般无奈下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撞狗车主 愿上法庭也不愿赔偿
撞狗车主张某,面对这样的情况同样也是非常委屈,“我是正常驾驶,哪里知道会突然有条狗窜出来?再加上当时已是深夜,她的狗体型又比较小,跑的又快,我根本注意不到。”
张某认为,刘小姐所养宠物犬无法出具养狗证,也就无法证明被撞小狗就是刘小姐的;其次,不管这条被撞死宠物犬主人是谁,但是这条被撞身亡宠物犬,街头遭撞时没有被狗主人牵行。
过路的不少司机也大多认为不能赔,一位30岁左右的私家车驾驶员张先生表示,此前他在鼓楼区就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当时也是一条没有拴绳的小宠物犬突然窜上快车道,最后害得他急打方向躲避,结果狗没轧到,他却因为方向打的太急,险些发生3车连撞。“我不仅被老婆骂,前后几辆车的驾驶员都冲着我乱吼。如果当时我因为那条狗造成事故,我是不是也可以向狗主人讨要说法?估计那个时候,绝对不会有人承认乱窜小狗是自己家的。”张先生这番话立刻得到其他不少驾驶员肯定。
昨天下午,负责处理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二大队郑警官表示,他们现在也只能以调解为主,“处理到最后也没有结果,我只能给双方出具了事故证明,如果刘小姐仍要讨个说法,那么他们只能走上法庭了”。
遛狗要牵绳
这个有规定
处理此案的郑警官介绍,此类事件一般是先调解,比如7月29日晚6点多钟,南京市民朱大爷带小黄狗出门散步,谁料小黄狗一不留神跑上快车道,被迎面驶来的32路公交车当场轧死,最终,在民警的协调下,32路公交车驾驶员周师傅同意赔偿朱大爷一条小狗。但是这次,开车轧死刘小姐宠物犬的车主张某一分钱不愿赔,其实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郑警官表示,《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除了规定养犬人养犬必须要办狗证之外,还有一条重要规定,那就是“携犬出户的,犬只应当挂犬牌、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遵守交通法规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如果市民违反了该条例,应由公安部门予以批评教育,对个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
“但是这次虽然刘小姐遛狗时束有犬链,但事发时这条小狗还是脱缰冲上了马路,加上无法提供狗证,估计刘小姐就是走上法庭讨说法,到时候能够获胜的几率也是很小”。郑警官这样表示。事发后,路过的养犬市民也纷纷表示,养犬必须要对宠物犬严加看管,出门遛弯一定要拴犬绳,以避免意外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