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实现电信业“百舸争流”,在全面竞争的情况下,就需要一个有德有能、有威有力的“裁判员”,才能保证电信业有序、有法、有规经营。实现经营圈平衡、公平、和谐发展,这是新形势下电信监管内容之一。
竞争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是搞活经济,激活市场,改善服务,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实力的一种手段。纵观十几年的电信改革,通过竞争带来很多新气象:打破了垄断,提升了服务,降低了通信费用,客户有了更多的选择,得到更多的实惠;加快了发展,国家通信整体实力得到提高;推动、刺激了某些高端及市场前景好的业务快速发展,如移动通信和宽带应用及增值性业务;加强了国际交流,加快了和国际通信接轨的步伐。
但由于对竞争中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缺乏预见性和认识不足,在监管方面又没有可行和强有力的措施,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重复投资、重复建设、重复发展,造成国家资源严重浪费;整体观念和全局意识淡薄,条块割据、各自为政,在块块上形成新的垄断;无序竞争、无规竞争、恶性竞争,人为造成市场恶化。
笔者作为最基层营销部门的一位员工,耳濡目染、亲身经历了通信市场竞争激烈的切肤之痛。竞争初期,实质奉行的是“狼性文化”——非此即彼、残酷无情、你死我活。一开始就在“狼来了”的思想影响下,为达到一方生存、兴起、发展目的,违背自然界平衡、均衡、和谐、和睦才能全面发展的规律,不择手段,无视规则,在与市场竞争对手的拼杀中,往往想“斩尽杀绝”不留后路,必欲置对方于死地。通信市场犹如战场,“保卫战”、“攻坚战”、“反击战”、“抢夺战”等时时出现,甚至把“反抢、渗透、策反”等作为考核指标,“挖墙脚”、“打黑枪”、“下绊子”;违规建设有线接入网、违规开展网元出租业务、深入他方驻地网发展相关业务、人为阻断通信影响互联互通等等,可谓“硝烟弥漫”、“战火纷飞”。在这种竞争面前,员工普遍感到压力太大,活得太累,每天战战兢兢,惶惶不可终日。“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竞争而言,“狼性文化”不是阳关大道,不属民族文化,不适应于国内各运营商的竞争,一定要内外有别。应建立宽松的竞争环境和理性的竞争思维,也是新一轮竞争应效仿和采用的。
很显然,这种竞争和当前创建和谐社会建设与科学发展的大背景、大环境、大氛围是不协调的,这种竞争状况已不合时宜。要实现和谐竞争、有序竞争、按规竞争,达到合作共赢,实现和平共处、互惠互利、理解支持的大同世界。新形势下电信监管应在这里有所作为。时至今日,营造一个和谐、和睦、和美的大生态环境,遵循开放、有序、合作、共赢的原则,构建绿色双赢、开放竞争、共存共荣的新型产业链和生态系统,成为电信监管的必然要求。从当前情况和发展的形势看,电信重组只能解决全业务经营问题,对市场结构失衡的改变是有限的。因此,应保持运营商市场份额相对均衡,形成相对制约格局,从而避免恶性价格战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实施电信重组之前,参照国际经验,还应制定非对称管制政策,打破垄断和市场结构失衡。依法、依规、依理、依情在监管和协调下形成公平、有序的竞争格局,为电信发展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市场环境和发展环境,进而形成电信业的和谐生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