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艳敏
近日,国土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等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全国珠宝首饰制作技能竞赛的通知。本次竞赛设立个人组、团体组两个组别。本次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3个阶段进行。据悉,此次竞赛,将设立4个个人奖项,并设立相应的团体奖。
据国检珠宝培训中心副主任、全国珠宝首饰制作技能竞赛组委会秘书长王新民介绍,此次竞赛设置的具体技能包括:手工和浇铸镶嵌珠宝首饰所涉及的起版、雕蜡、镶石、制模和抛光等后期处理工艺;材料限制为黄金(192,4.28,2.28%,吧)铂金K金首饰。他表示,凡从事珠宝首饰制作的技术工人、技术团队或个体制作商均可报名参赛。
据了解,此次竞赛以《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国家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部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技能等相关内容,分为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进行,其中理论考核占总成绩的20%,实际操作考核战总成绩的80%。竞赛试题由专家委员会统一组织命题
本次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3个阶段进行。初赛和复赛分地域拟定在深圳、番禺、北京、上海、义乌、青岛等地进行,并于2008年10月前完成;决赛将于2008年11月在深圳市进行。
王新民表示,此次竞赛的优胜选手将获得实质性的奖励。对获得全国决赛个人组前3名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牌,并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对获得全国决赛个人组第4至第15名的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据介绍,决赛结束后,必须组织参赛选手、领队、裁判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就决赛相关考核内容进行交流,并由相关技术专家对决赛理论成绩、实操成绩、竞赛整体技术技能情况等内容进行技术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