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养犬:不鼓励 也不限制(图)
2011-03-03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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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大投票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09年开始立法调研至今,关于养犬的种种讨论从未中断。如今,法律文本尘埃落定,有关部门对其中涉及的狗证费用、限养条件、免疫等焦点问题进行了立法精神方面的解释。但广大“狗民”关心的一些具体问题,仍留悬念。
为什么要立这个法?
条例原文: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养犬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解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介绍说,其实早在1993年,上海市就颁布过一个养犬管理办法,“93版管理办法的宗旨是限制养犬,数量控制,因此规定了一千元、两千元这样比较高的办证的费用,想通过经济手段提高门槛,抑制市民养犬的需求。现在看来,这种手段是失败的。”
据公安部门的不完全统计,目前上海市有证犬的数量约为15万条,无证犬的数量保守估计也有60多万条。2006年起,上海每年发生的犬只伤人事件都在10万起左右,犬吠扰民、随地便溺等投诉更是不计其数。而同时,对于能不能养狗的问题,正反两派矛盾非常激烈。“我们做过调研,基本上一半人强烈支持养狗,另一半人强烈反对。但两派共同的意见是,一定要加快养犬方面的立法,让养狗这件事有法可依。”
面对无证犬泛滥的局面,这次的立法精神从1993年时的“限养”为“规范养犬”,对市民养犬不鼓励,也不限制,主要目的是引导无证犬办证,进入由公安、兽医、城管、工商、住房保障、卫生、社区及基层组织共同组成的社会综合管理体系。
现在办证多少钱?
条例原文:养犬人应当承担犬只狂犬病疫苗、电子标识、相关证件和管理服务费用。狂犬病免疫、电子标识的具体费用标准由市物价部门核定,相关证件和管理服务费的具体费用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核定,并向社会公布。
解读:此前,有媒体称,新政实施后,狗证的办理费用将从目前的每年1000元降到一次性300元。但根据目前颁布的法律,这种说法似乎并不准确。
条例的正式稿中,特地添加了养犬实行“年检制度”的内容。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治安管理处副处长孙卫华也表示,相关费用将每年收取。
收费按性质不同分为两块,免疫和电子识别的收费属于市场化的收费内容,办证和管理服务费则属于行政收费。如果犬只实施了绝育,管理服务费将减半收取。
到底收多少钱?孙卫华没有透露,只是表示一切等5月15日法规正式实施时自有分晓。
去哪里给狗上证、免疫?
条例原文:养犬人应到到居住地或者单位住所地的区、县公安部门指定机构申请办理养犬登记和年检。
解读:从目前到5月15日法律正式实施,还有一段时间。目前,负责狗证办理的公安部门,正在落实办理点。孙卫华表示,届时全市300多个派出所都将能够办理狗证。同时,犬类登记的信息系统也将升级,并提供查询、收容、领养等服务性的项目。
负责免疫工作的市农委畜牧办主任李建颖则表示,届时免疫工作的压力将比较大,可能依靠现有的宠物诊所、宠物医院,进行一部分的狂犬病免疫工作。
哪些狗无法办证?
条例原文: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内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
解读:这是众多“狗民”比较关注的问题之一,不少人之前就养了一条以上的狗,如今新政一旦实施,这些狗狗何去何从?丁伟主任介绍说,对于一户已经饲养两条或者两条以上犬只,并已办过狗证的,新政实施后仍然可以继续给狗上户口。除此情况,只能给一条狗上户口。
那么,新政实施后,会不会进行大规模的无证犬强制收容?
孙卫华表示,无证犬只的收容工作是一项常态化的工作,不会搞相关的专项行动。而“烈性犬”的界定,将由公安部门会同兽医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狗爸狗妈”行为准则
在长达两年的立法过程中,不少人提出,养狗的问题,关键在于管人,而不是管狗。因此,此次立法中,有专门章节对养犬人的各种行为和义务进行规范。部分相关条文摘录如下:
养犬人不得虐待饲养的犬只。
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时,要为犬只挂犬牌,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
为大型犬只戴嘴套。
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
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室、学校、医院、体育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车室、餐饮场所、商场、宾馆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应先征得出租车驾驶员同意。
鼓励养犬人投保犬只责任保险。
养犬人不得遗弃饲养的犬只。
养犬人不得自行掩埋或者乱扔犬只尸体。
犬只两次以上伤害他人或者一次伤害两人以上的,由公安部门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容犬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