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修改后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对外公布。修改后的《规定》在投资门槛方面作了调整,但对于持股比例却没有明确改变,这也使此前外商一直采取的观望态度并没有多少改变。
新《规定》主要变化体现在投资门槛降低、审批时间变化和主管部门变化方面。在注册资本方面,外商在中国投资电信企业,经营全国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在旧版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中,外商在中国投资电信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亿元人民币。
同时规定,外商经营地方级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在时间方面,按照《规定》,在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时需提出申请,工信部在180天内审查完毕,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属于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在90天内审查完毕,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对于外商投资电信行业的主管部门,新《规定》明确了投资项目的审批权由原来的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或国务院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转换为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
虽然在关键的“最高持股额度不能超过49%”方面没有变化,但不可否认,此次调整使外商投资电信产业难度降低,并且对于以往一些模糊概念更加明确,这也传递出电信管理部门希望在谨慎操作的前提下,降低引进外资的难度,而增加引进外资的力度。
目前,我国电信重组正在进行当中,产业各方对打破移动一家独大产业格局,引入多元资本促进竞争的意愿十分强烈。而此时颁布新《规定》,已经明确表示出中国电信管理层对电信行业逐步开放的态度。在我国四大基础电信运营商中,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均引入了外资战略投资者,这些投资者包括沃达丰、西班牙电信和SK电信,它们都是以参股的形势投入到中国运营商当中。国内运营商希望与国际资本合作,掌握先进国家的电信产业发展经验,改善服务,提高自身综合竞争力,而这些国际运营商则希望通过参股形式,分享中国电信产业的发展成果,
本次政策调整,释放出了管理层希望加强外资引进的信号,国内的资本市场经过去年的大涨,已经处于调整低谷,股市的融资能力减弱,之前呼声很高的中国移动回归A股目前看来可能性不大。近日,国家对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双边征收改为向出让方单边征收,资本市场虽然出现了止跌回暖的迹象,但整体信心恢复还需要一个过程。管理层在国内资本市场发展不稳的情况下,考虑积极引入外资也可以理解。同时,受美国经济衰退带来的金融危机影响,国际电信企业加大对中国市场的投入成为大势所趋,中国的市场消化能力与欧美国家几近饱和的市场状况形成了鲜明对比。在此情况下,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国际资本拖入到中国电信市场的发展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