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校内上网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业内资讯

王朝数码·作者佚名  2008-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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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电子阅览室变身“网吧”,学生们在校内电脑上打游戏、聊天.今后,这一尴尬现象将被杜绝.昨日,武汉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校内上网场所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也不得用于出租或承包.据了解,当前,部分中小学校对校园网络管理不到位,使得部分学生在校内电脑上打游戏、聊天.因此,规范校内上网场所十分必要.

通知要求,中小学校内上网场所必须由学校直接管理,不得出租、承包经营,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禁止将学校的房产和设备出租用于开办网吧.凡违规的,教育部门将责令学校改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外,凡武汉市中小学开设“绿色网吧”的,并对中小学生免费开放的,须安排专职老师担任管理员和辅导员,为学生提供安全、文明的上网环境.同时,老师要督促学生遵守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的规定,指导学生在学校、在家中文明上网、安全上网.“按规定,中小学周边200米内不得开设营业性网吧.”武汉市教育局有关人士称,即日起,该市将重点查处和整治网吧超时营业、接纳未成年人、证照不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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