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当街粗暴耍猴只为“门票” 观众称虐猴(图)
2010-10-20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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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记者接到线索称,泉州开发区崇仁街有人耍猴,耍猴者还粗暴地虐待猴子。接到线索后,记者立即赶赴现场采访。
在崇仁街,记者远远就看到某超市对面聚集着一大群人,人群中还不时传来“跪下、卧倒、敬礼”等喝令声。记者走近一看,原来是有人带着4只猴子在表演。在耍猴现场,一位老先生气愤地想制止耍猴人的行为,表示这分明是在虐待动物,但耍猴者无动于衷。记者随后拨打报警电话,民警赶到制止了这场耍猴表演。
围观市民:简直是在虐猴
记者看到,耍猴的是一名中年人,他手里拿着长鞭不时地甩动着,不停地喝令4只被绳子拴住的猴子表演跪地、趴下、敬礼、翻跟斗等动作。为了让“表演”更加精彩,耍猴人还拿出一根木棍和猴子耍了起来。棍子不停地落在猴子身上,瘦弱的猴子无力招架,不断发出嗷叫声。表演过程中,耍猴人还故意激怒猴子,让猴子将其扑倒,滑稽的场面令围观的市民忍俊不禁。不过,更多的时候,围观市民都皱着眉头。记者看到,由于耍猴人不停地鞭打,每只猴子身上均有被抽打的伤痕以及绳子的勒痕,其中一只较大猴子的身上和屁股都被打出了血。
表演刚开始,还有不少路过的家长带着孩子驻足观看,但看到场面越来越残忍,不少家长赶紧带着孩子离去。在现场,市民刘老先生气愤地表示,耍猴分明是在虐待动物。也有市民表示,在崇尚保护动物的今天,这样的表演显得很刺眼。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在街头耍猴不仅造成交通拥堵,还影响市容,同时耍猴表演充斥着殴打、虐待等行为,围观者中有不少是孩子,不太合适。
不仅耍猴人粗鲁,还有人上前强行要钱,索取“门票”。如果观众不给,收钱的人就辱骂不休,有时还会强行拉住,甚至耍猴者还指挥猴子往人身上跳。当耍猴者向记者索要“门票”时,记者递给收费人1元人民币,收费人表示金额太少,要求记者缴纳5元。在缴纳完费用后,对方才让记者继续观看。
林业部门:耍猴明令禁止
随后,记者上前询问耍猴者是否有林业部门颁发的野生动物驯养证时,这名男子表示证件忘在旅馆里。
街头耍猴是否合法?记者咨询了市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街头耍猴乞讨是一种虐待动物行为,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不允许个人喂养猴子从事盈利活动,所以见到耍猴的市民应该积极举报,让有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据悉,猴子属国家级野生保护动物,其饲养需持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但该证是不向个人颁发的。另外,按照我国《动物防疫法》中的相关规定,凡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有相关检疫证明,考虑到这些表演安全性没有保障,猴子万一发狂,可能会伤及路人,容易传染疾病。
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耍猴者常靠鞭打、吆喝等逼使猴子就范,做出各种与其习性不符的动作,这不仅对动物的生理、心理造成巨大伤害,而且对围观者,特别是青少年会产生负面影响。对此,市民应予以抵制或举报,不要围观为其捧场。